7月19日,首届上海金融论坛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关于中国如何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以及沪港台在推进国际金融中心中加强合作等话题,成为与会沪港台专家学者讨论的焦点。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王方华则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是今后上海金融论坛永远不变的主题。”
上海当务之急:软件?硬件?
“上海与东京、香港、新加坡、首尔、悉尼等城市仍存在较大的差距,更准确地说,尚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今年发布的两个全球金融竞争力指数排名上,上海分别为第24和第32,而香港分列第三和第五位,由此可见上海跟香港之间的差距。”上海银监局副局长谈伟宪说。
谈伟宪同时提出,在亚洲各个城市的比较中,上海在硬件等基础设施方面获得了国际上的广泛认同,但在生活质量、城市管理等公共服务、知识创新和信息流量,以及企业从开业、营运到关闭的整套管理体系等软件建设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
同样,中国银行副行长、首席财务官朱民也指出上海的软件建设不够。他说:“上海最弱的一项是创新和信息科技,100分中只有17.1,甚至还不及北京的22,上海以人文教育人才创新自豪,但是上海得分如此之低,大大出乎我的预料。要筹建上海金融中心,我们还需要看人才,看创新,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是上海的当务之急。”
而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对此似乎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上海的法律架构不完善,市场不是个自由化的市场,是政府主导的市场,也没有完整的市场体系,没有完整的产业结构,另外金融人才配套不够。港交所一年可以做十件事,我们几年也做不了一件。怎样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益,我们的制度效益、体制效益是最关键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两个市场协调发展。”
沪港金融中心:乐观?悲观?
今天的香港依然是上海最大的转口贸易港,占总额的1/5。香港银行很多客户都在内地拓展业务,一共有6家香港银行在上海开设了20多家银行,占了上海外资银行总量的1/5。在股票市场,沪港两地同时上市的企业就更多了。此外,上海市场价格的波动和内地宏观调控往往会影响到香港的股价。总的来说,沪港的金融中心尤其是股票市场联系是非常紧密的。
香港金融管理局助理总裁梁凤仪说:“在中国建设世界级金融中心的时机是在现在,而不是在人民币完全可兑换的将来。”她同时指出,沪港两地应该携手共创一个世界级的国际金融中心,而中国拥有一个世界级的金融中心具有战略意义。要有这样的一个国际金融中心才可以提供有效的金融平台,满足中国大型经济体系活动需要。如果有一个国际的金融中心,中国就可以对国际商品和金融产品有话语权、定价权,国家的利益才会得到保障。
“香港对人民币资本账户开放进程过于乐观。我认为他们的想法不完全正确,也不一定会取得非常大的成效。上海这一段时间的定位应该是国内金融中心,虽然我们做的规划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其实这个建设就是增加国内金融中心的国际成分而已。”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潘英丽说。
她认为:“随着中国的影响力强盛,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的确将提高我们的话语权,但也会产生一些影响,一个是会导致社会阶层的变化,第二,金融中心崛起的过程中,地区经济差异有可能扩大,也有可能缩小,这个都不好说。”
潘英丽重点提出,目前中国的金融改革是严重滞后于金融开放进程的,我们现在的重点应该在改革而非开放。“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难点是创造一个良好的、宽松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改革制度。我认为中国现在整个的经济改革走到了一个阶段,也就是说进一步的改革会影响到现有的利益集团和部门的重大利益。所以这方面我认为怎么样突破既得利益割据,进一步深化改革是一个最重要的内容。中国政府必须打破现有利益集团的格局,加快深层次制度变革。”
沪台金融合作:设想?空想?
台湾和大陆的经济往来,尤其是在贸易和投资方面相当密切。但是在金融部分,到目前为止可以说是进展相当有限。在两岸经贸合作日益加深的情况下,尤其在上海金融中心建设正处于关键的时期,需要加强沪台两地的金融合作,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在沪台金融合作论坛上,各位发言者都针对怎样突破沪台金融合作中的“政治屏障”出谋划策,其中不乏新颖的观点。
虽然论坛上的学者专家、金融业内人士都对沪台两地的合作前景非常看好,但同时也指出,目前两岸金融投资往来所存在的最大问题在于政治干扰。中国台湾华南金融控股独立董事许嘉栋诚恳建议:“两岸应该继续保持政经分离,让两岸的金融交流摆脱政治的束缚,往更宽广的层面上去发展。”
浦发银行副行长刘信义从更为变通的角度来考虑实现台湾与大陆两岸金融机构互设。刘信义举例道:“我们可以参考旅行社的做法,通过第三方突破金融信息监管管理,突破信息共享和合作的障碍。”
上海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方星海提出:“要突破两岸金融合作政治层面的障碍,我们可以尝试借鉴欧盟的做法——两岸三地,甚至包括澳门,形成一个金融共同体。”方星海解释说,这个“共同体”是一个高于政治层面的“经济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上海、香港、台湾、澳门都可以有自己的金融监管,这些金融监管的标准可以逐步趋同。在符合一定的监管要求下,这四个地方的金融企业可以相对自由地与对方进行业务上的合作。 付碧莲 赵怡雯 来源:国际金融报
编辑:芳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