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头
首页 要闻 最新动态 两岸经贸回眸 经济一体化 “十一五” 北京奥运 台商明天更好 陈水扁阻挠两岸经贸
 
 
海峡两岸经济一体化的选择与定位
 
 
  来源:      日期:2006-04-03 14:15

 

          大陆与台湾的经济联系、生产网络、要素流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密切,而这又是在两岸三地没有任何培育全面的经济一体化机制的背景下完成的。但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特别是东亚经济环境的变动,随着两岸经济联系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两岸实际上已经形成的自发的功能性一体化正在谋求转为由两岸政府共同参与推动的制度性一体化,为两岸经济提供再发展的机会、提供更为有效的保证。但如何给两岸经济一体化定位成了我们推动制度性的两岸经济一体化面临的首要问题,本文通过理论上的分析和实践的回顾认为,两岸经济一体化的定位在“一个中国之内的两个不同的经济体系和两个单独的关税区”之间的经济一体化,既有理论依据又在实践上有成功的范例,应是可行的。

    一、 两岸经济一体化的提出

    (一) 两岸经济一体化的提出

    1980年香港黄技连教授首次提出“中国人共同体”概念,当时并没有引起学术界和国际社会的注意,但1987年后,类似命题成了香港、美国华人学术界、台湾、澳门和中国大陆学术界的一个相当热门的话题。先是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主任陈坤耀教授于1987年11月提出“中国圈”。接着,美国印第安那州博尔大学经济系教授郑竹园于1988年6月提出“大中华共同市场”。同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所长陈亿村在美国加州柏克莱大学提出“中国经济圈”。10月,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经济系教授高希均提出“亚洲华人共同市场”。对此,中国大陆学者亦予以热烈响应。1989年福建省社会科学院亚太研究所金泓凡教授提出“海峡两岸经济圈”的设想,1990年厦门大学翁成受教授等到进一步提出主张建立“南中国经济圈”。

    进入90年代以来,两岸三地和海外华人学者提出各种建立中华经济区的构想、概念或新名词,显出百家争鸣、异彩纷呈之盛,大致算来,计有数十种之多,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李家泉教授曾做过统计。

    1993世界银行发表的题为《全球经济展望和发展中国家》年度报告,第一次将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作为一个分析单元,称之为“中华经济区”(Chinese Economic Area-CEA)并认为,“中华经济区”正在成为世界经济的第四个增长极。世界银行报告称,得出中华经济区的判断标准是:1、迅速增长的经济规模极大并影响其他国家,2、在外部环境变迁的情况下仍能保持中期增长;3、可以维持长远的增长势头。基于这些标准来判断,中华经济区将成为继美国、日本和欧洲之后的第四个增长极。另外,世界银行报告认为,“中华经济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深远的,首先,作为一个主要的贸易集团,中华经济区有助于提高其贸易伙伴的增长潜力;第二,由于在低工资和低技术的出口方面享有比较优势,中华经济区将导致一些国家,特别是泰国和马来西亚,向重工业和技术密集产品方面调整,从长远看,中华经济区的产品将取代工业国家的产品,从而工业国家的产业需要转向高科技和高附加值产业;第三,中华经济区的崛起与三十年前日本崛起时一样,世界经济行将面临重大调整。随着时间推移,中华经济区将成为工业世界出口高技术和资本产品的一个主要市场,大大拓宽世界市场。当然,在这一新的世界贸易格局中,中华经济区与美国、欧洲和日本这四个增长极之间的合作性政策是至关重要的,还需要有一个相互的、自由与开放的贸易政策。

    1994年7月,世界银行发表题为《东亚贸易与投资》的研究报告,其中指出: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的经贸一体化,已使这一地区的经济成长超越全球各主要经济体,它不但带动了邻近东亚各国的成长和提供了投资机会,美国、东盟等这一地区出口商品的重要市场或竞争者,也将因而面临庞大的压力而不得不有所调整。这份世界银行报告也对崛起中的“中华经济区”提出了一项忠告:不论是东亚区域或中国大陆及香港、台湾地区,不可能仅靠区域内的贸易、投资机会保持长期增长,而且,东亚区域对工业化各国的巨大贸易顺差,在政治、经济上也不可能被允许长期存在。因此,必须同步对外开放市场,进行贸易与投资体制的自由化改革。

     (二)台湾各界对两岸三地经济一体化的看法

    自90年代以来,两岸经济一体化一直是岛内各界关注的热点。1990年,时任台湾“行政院长”李焕认为,“不论中华经济共同市场、大中华国协,均植基于共同利益和理想”。1991年时任“经济部长”的萧万长建议大陆、港台组成“中国共同市场”。他说来自台湾和香港的技术和资本,加上大陆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才,将使该地区有能力参加全球市场的竞争。当时的“行政院长”郝柏村在1992年初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也认为,“建立中华经济圈”这个构想正确,是《国统纲领》远程应走的方向。时任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马英九在1992年初也说“行政院”、“陆委会”对建立“大中华经济共同体”抱乐观态度,但因受客观条件限制目前暂时无法实施。时任“行政院子经建会”副主委叶万安在1993年3月31日于台北举行的“海峡两岸人才资源开发”研讨会上,也明确表示,“大中华经济圈”构想可行,关键在于开放两岸直航。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院长于宗先在研讨会上也认为,两岸经济具有互补性,建立中华经济圈正可互补缺点、互蒙其利。2001年2年27日,萧万长奖其“中国共同市场”的思考付诸实行,成立了“两岸共同市场基金”,意在推动两岸经济一体化的实践。

    在台湾学界方面,也先后提出了关于“中国经济圈”的各种设想。如早在1988年台湾东海大学文学院院长吕士开就提出,将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和新加坡等东南亚经济区联合成一个“大中华共同市场”。他认为,两岸的统一应先从经济上入手,并可先从较大的环境中求得“松弛”。而台湾辅仁大学国际贸易系主任林充邦则提出了一个海峡两岸从经济入手,分四个阶段完成统一的方案及时间表。

    同期,台湾的一些学者也对两岸经济一体化的可行性提出了疑问。1992年1月,在香港召开的“中华经济协作系统”学术讨论会上,台湾民主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关中先生曾经概括了两岸三地经济一体化的四大制约因素:第一,海峡两岸的政治意识的对立与坚持。这种政治上的对立,是一体化的最大困境。这种意识形态的分歧,势必会不利于两岸筹组、推动任何形式和程度的经济合作方案;第二,海峡两岸经济制度不同。基本上,大陆资源配置都是透过计划性的安排,而不是透过价格机能的引导,根本与台湾及香港的市场经济不同。这种差异影响所及,主要在于失去价格机制,致使比较利益无可依循,自然分工体系也就无从建立;第三,海峡两岸贸易自由化开放程度不一。贸易自由化是区域一体化计划的基本目标之于区域内商品与劳务之贸易越自由,则越能增进国民福祉。但是,两地都可以以扩大外销为导向,两地贸易自由化的实现;第四,海峡两岸的经济发展水准过于悬殊,面对各自不同的经济发展目标,很难协调一致以符合区域化的整体利益。具体而言,如果依照比较利益原理来规划国际分工体系,大陆地区似较适合发展劳力密集型产业,这种分工体系是属于垂直性的,但如果大陆也认为发展技术密集或资本密集型产业才是提高国力的根本之道,而跳过劳力密集产业发展阶段,那么,大陆与台湾的产业分工体系将会发生矛盾而形成一体化过程中的困境。

     (三)海外学者对两岸经济一体化的研究

    由美国加州大学的巴里·诺顿教授组织的加州大学全球冲突与合作研究所的研究课题《中国圈》(The China Circle),对两岸三地的经济关系做了深入的研究。诺顿认为,由台湾香港和中国大陆组成的一个经济区域的出现在某些方面是经济对政治的胜利。这三个完全不同政治体制的地区今日变成了一个进行贸易和生产的经济区域,尽管存在着政治方面和军事方面的冲突以及长期的、根深蒂固的猜疑和不信任。经济关系的发展并没有什么重大的双边或多边协定。一些个人在本身利益的驱动下,不经政府批准,有时甚至藐视政府的控制和限制,建立了许多跨边界的公司,组成了广泛的生产和贸易网。促使这三个地区形成越来越密切关系的动力显然是经济因素。不过,更仔细地加以研究,就会发现,政府政策的演变在这方面也起了重要的作用。长期政策的修改在容忍所出现的经济关系方面至关重要。的确,在某些方面,政府几乎像私人工商业一样,积极主动地促进和激励有利可图的经济活动。可以看到,政府像公司一样,对经济环境的变化作出了反应。这种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既提出了新的挑战,又提供了新的机遇。再者,正如1996年引人注目的台湾海峡事件所表明的那样,在中国大陆和台湾激烈对抗的背景下,经济关系仍然继续开展。这种争夺合法性、争夺经济的和政治的活动空间的斗争有时可能升级为公开的军事对抗。诺顿认为,在形成这种经济区域方面政府政策和私人行动之间有着不寻常的关系,因此不能采取通常那种态度。传统的态度认为,经济是受政策机制管束的。这种态度对中华圈显然是不适当的。中华圈的所有经济区域的公司都深深卷入了跨边界的网络。许多公司很清楚在对方管辖区可能的伙伴和地点。在某种程度上,中华圈的公司者位于一个共同的区域,这个经济区域被动政治边界分割开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的消退,这个休眠状态的经济区域的潜在意义大大提高了。一旦限制被动取消、它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作用便爆炸性地增长了。理应期望中国领导人在几年之内对中国的经济实行进一步的开放和改革。这反过来将为中华圈进入一个增长阶段创造条件。

    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前高级研究员,华盛顿大学国际事务学院院长哈里·哈丁认为,“大中华”中是一种新的关系形式,但不大可能看到出现一种由自我专注的泛华人文化,一个结合得极紧密而且封闭的华人经济集团,或者一个真正的统一的中国。不过哈丁对“大中华”的影响还是持积极的评价和乐观态度的。他认为,这三个华人经济实体之间的商业关系,使得它们中的每一个比没有这种关系时都更加欣欣向荣。中国大陆得益于从台湾和香港引进了资本、技术和管理方法。反过来,两个较小的华人经济实体得益于有机会把劳力密集型号制造业转移到中国大陆,并向那里出口更多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商品。当前,三个华人经济实体都高速而持续发展,上述这种互相交流发挥到了一定作用。

    作为美国政府的一名高级智囊,哈丁认为,“大中华”对美国的影响是,“机会之多,引人注目”。同时,哈丁向美国政府进言:这意味着我们制订其中任何一个社会的政策时,必须考虑到它对我们同其他两个“华人社会”之间关系的影响,例如,美国很难在对其中一个实行经济制裁的同时而不惩罚另外两个。因此,在制订美国对“大中华”的政策时,最大的难题将是既要考虑局部,又要顾及整个“大中华”,并要做到协调整一致。哈丁这位美国新一代的“中国通”把“大中华”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分析,这也正是他透析和把握了“大中华”未来发展趋势的高明之处。

    二、 两岸经济一体化现状与选择

    (一) 经济一体化的定义及研究对象

     迄今为止,经济一体化并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人们从不同角度对这一概念进行解释,如从经济一体化完成形式角度定义,荷兰经济学家J.丁伯根(J·Tinbergen)的定义是,有关各国贸易的自由化;匈牙利经济学家巴拉萨(B.Balassa)的定义是,资本与劳动力在国际间流动的人为障碍的完全消除;美国经济学家C·金德尔伯格的定义是,生产要素国际流动障碍的消除,并导致要素价格的均等化。如从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的过程或形式角度定义,在不同的作者那里,分别论及的一体化形式有六类:特惠关税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和完全的经济一体化(欧洲的实践证明还应当包括货币一体化)。如从政府参与程度角度定义,经济一体化又可分为制度性经济一体化与功能性经济一体化。制度性经济一体化与功能性经济一体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制度性一体化是不同关税区域以一定的协定和组织形式为框架的一体化,而功能性一体化则是指由经济活动本身的高度密切关系为基础而不依赖于协定或组织保证的若干关税区经济整体联系性增强。功能性一体化的发展来自于关税区市场经济自发的内在要求。当功能性一体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必然要求制度性一体化给予进一步的保障和促进。功能性一体化是制度性一体化的准备,具有一体化的实质性意义;制度性一体化是功能性一体经的阶段性标志,具有一体化的形态性意义。在民办经济一体化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其制度性一体化的进展,如世界贸易组织。同时,我们更多地看到了其功能性一体化的发展,看到了这种功能性一体化已经提出了制度性一体化的要求。

    丁伯根把经济一体化对象定位于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合作,而维纳(J.Viner)在其著作《关税同盟问题》中将不同关税区做为其经济一体化理论的研究对象,将关税同盟作为经济一体化的普遍形式,以理论的形式对关税同盟的形成和经济效益做出分析,维护的关税同盟理论成为经济一体化的第一个完整的理论,其《关税同盟问题》一书则成为经济一体化理论的经典之作。如果我们把经济一体化理论做更为抽象或列为理论化的理解,我们会发现,实际上经济一体化理论研究的是不同的关税区的经济如何逐步融为一体的过程。它通过研究不同的经济体系和不同的关税区经济体之间的关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协调,达成一体化参与者范围内的所有生产要素的完全自由流通。就现实世界的情况看,如果不同国家之间没有关税壁垒,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一致,也就没有经济一体化的问题;相反,如果统一国家内部存在不同的关税区,它们就有是否拆除关税壁垒,开放要素流动以及协调财政、货币政策的问题。

     (二)两岸经济一体化现状

    无论人们赞成或反对,无论人们从何角度去评论两岸经济一体化问题,两岸经济的一体化已是两岸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当前两岸经济无论在贸易、在投资、在分工或在经济联系其他方面,已存在极为密切的联系。在贸易方面,1979—2000年,两岸贸易平均年递增率高达36%以上,据统计,仅两岸贸易对台湾经济增长率的贡献率就已达1~2个百分点。祖国大陆已是台湾的除美国以外的第二大出口地和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地;在投资方面,对中国大陆的直接投资有70%左右来自台湾和香港,其中,台湾仅次于香港、美国,是大陆第三大外资来源地区;在分工方面两岸已有紧密的垂直、水平分工的形态。特别是值得指出的是,两岸如此紧密的经济是在很大的政治障碍下实现的,换言之,如无政治障碍,两岸这种功能性的经济一体化将会发展到更高的层次。或许,我们还可以说,两岸功能性经济一体化的特点在于其是一个绕过了政治障碍的“自然”形成的,其隐含的意义之一就是,当政治壁垒拆除工作迈出一小步,由于经济关联的相互作用而引致的经济联系或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将迈出一大步。

    两岸经济发展已有制度性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大陆与台湾的经济联系、生产网络、要素流动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密切,而这又是在两岸三地没有任何培育全面的经济一体化机制的背景下完成的。但随着两岸功能性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两岸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特别是东亚经济环境的变动,随着两岸各自内部经济的需要,两岸实际上形成的功能性一体化正在谋求转为制度性一体化为其提供再发展的机会、提供更为有效的保证。

    两岸经济一体化有明显的开放特点。两岸经济在东亚、乃至于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和经济的全球化区域化趋势决定了两岸经济一体化必需走一条更为开放的道路。目前,两岸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正呈现开放性、交叉性、扩展性和全方位性等新的特点,这些特点对两岸经济的发展均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两岸经济区域内的公司愈来愈被视为东亚区域或国际经济网络中的一个结点,许多公司很清楚在对方管辖区的可能的伙伴和地点。在某种程度上,两岸的公司都位于一个共同的经济区域,尽管这个经济区域暂时被政治边界分割开来。同时,这一开放性特点又决定了两岸必需要多参与到区域或国际经济事务中去。

     (三)两岸经济一体化前景

    97年东亚金融危机以来,东亚经济格局出现标志性变化。首先,日本金融实力必需品迅速下降、在信息革命浪潮中全面落后、经济体制的改革成效甚微,经济元气大伤,在短期内复原无望,在东亚经济局中经济实力明显下降,中短期内难以成为带动东亚经济增长的力量。其次,由于经济的泡沫成份问题、金融体系的重建的问题以及企业债务危机的问题,使东南亚及韩国经济竞争力急剧下降,完全恢复7~8%的高经济增长点尚待时日。再次,随着两岸三地总体经济地位大幅提高,成为东亚经济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实际上,中国大陆经济崛起和两岸三地经济联系日趋紧密是东亚经济发展格局近十年以来最新、最重要、也是最值得关注特征,东亚经济危机虽然对东亚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但同时也强化了两岸四地经济内聚力,为进一步密切两岸经济的联系提供了契机。今后若干年内,中国大陆经济将以其广袤的经济腹地带动两岸三地经济的发展,推动两岸经济的一体化,进而成为东亚地区经济复苏及至带至整个亚太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第一, 东亚经济大环境有利于两岸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亚太地区各国和地区的经济处

    于不同的层次,其垂直分工大于水平分工,造成全地区紧密合作的困难,同时,它又促成了多种形式的次区域合作的蓬勃发展,较顺利地实现了不同层次国家和地区之间产业的梯度转移,这种转移有利于两岸经济一体化的推动。

    第二,东亚经济危机对两岸经济一体化提出了内在要求。为了克服危机,从长期来说重要的是要像欧洲发行单一货币欧元哪样,两岸可共同发行货币,协调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从中短期来说,则需推动两岸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经济技术合作。要求两岸加紧推动两岸的制度性经济一体工作。

    第三,两岸功能性经济一体化是两岸制度性经济一体化的基础。两岸经贸关系自90年代初来发展迅速,相互依存度逐步提高。目前,两岸经贸关系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贸易往来更为密切、产业分工开始形成、台湾大型企业投资大陆已成气候。两岸经贸关系已成为台湾经济重要的增长点。

    必需指出的是,制度性经济一体化的过程是一个两岸各自经济权力在一定意义上的弱化、让渡或延伸的过程。当两岸开始制度性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时候,意味着两岸开始制定或接受某种共同的规则,在某种程度上放弃某种原先单独制定对外经济政策和干预措施的权力,去服从共同的规则。不可否认,这一过程的形成和持续必然出现共同规则的执行和监督组织,而这一组织的出现很可能其意义定会超出规定的领域。

    基于上述认识,推动两岸制度性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两岸经济发展必然。考虑到两岸关系的政治现实,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两岸经济关系的密切与迅速发展,但并没有因此产生重大的双边的经济协定,因此,两岸制度性经济一体化的推动宜由简而繁、由易而难、由浅入深的逐步推开。作者认为,一旦两岸在政治上达成共识,两岸制度性经济一体化进程开始,两岸立即可以推动建立两岸商务仲裁制度和两岸自由贸易区。因为从两岸经济现实看,首先着手建立商务仲裁制度和两岸自由贸易区最为可行。商务往来是两岸当前是政治对峙中最不具敌意,较不受政治权力拘束的交流。商务仲裁机制的建立的主要目的是为日后两岸制度性经济一体化建构法律体系和机制先打下一个坚强的基础,而两岸共同确定两岸之间的关税水平和单独确定各自对外关税的规范则是推动两岸的可即时见效和最为可能的举措。

    三、“一国两制”原则的经济含意与两岸经济一体化定位

     (一)“一国两制”原则的经济含意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的政治意义在于,它表明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都是中国的一部分,在国际上大陆和台湾共同享有中国的主权,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在国际上代表中国行使主权的中国大陆。但无论如何,两岸均有维护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义务。

    一个中国原则在经济上的意义首先在于可达成两岸关系的稳定成为一个常态,使投资人将经济因素做为其投资的首要考虑,排除投资前景中的重大变数,直接有利于双方的投资者;其次,一个中国原则为两岸投资者搭建了一个现实的推动两岸经济一体化的平台。实际上,无论从东亚经济格局变化的趋势而言,从中国大陆经济发展势头而言,或是从台湾经济发展的选择而言,两岸经济的一体化应是两岸关系发展的最佳选择,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第三,一个中国原则的经济含意还在于它为两岸政府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决策的外部环境,毕竟,两岸关系的走向将直接影响着两岸经济发展前景。因此,一个中国原则在经济上的意义不在于它推动两岸经济很快达成一体化,而在于它为两岸经济的发展、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稳定、安全的平台,人而有助于两岸经济的发展,从而有助于国家的和平统一。

    这一原则在大陆处理两岸经贸关系时是相当清晰和连贯的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如1994年大陆确定了两岸经贸交流的性质,即两岸经贸交流属于“中国主体同其单独关税区(台湾)之间的经贸交流,纳入对外经贸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另外,根据有关国际组织的性质、章程和实际情况,大陆以所能同意和接受的方式对台湾的加入问题目作出了安排。台湾已作为中国的一个地区,以“中国台北”的名义,分别参加了亚洲开发银行(英文名称为TAIPEI CHINA)和亚太经合组织(英文名称为CHINESE TAIPEI)等组织。1992年9月在获得大陆同意的前提下,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理事会主席声明指出,在大陆加入关贸总协定后,台湾可以“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的名义参加。1992年9月,GATT在两岸入会问题上,确定大陆先台湾台后的原则。另外,1993年9月29日GATT理事会通过成立台湾入会工作小组决议时,首先郑重引用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声明支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并以“中华台北”方式通称台湾,将其定位与香港一样,同属于中国的一个单独关税区。

     (二)两岸经济一体化的现实与定位

     两岸的经济关系的现实是:1、它们之间的关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完全自主,互不相干;2、它们之间的关系日渐紧密,有一体化的内在要求;3、外部环境也对加速其一体化进程产生了压力。

    一些学者和政治人物有意无意的完全照搬经济一体化理论,完全照搬欧盟模式来论述、设计、规划两岸经济的一体化,将一体化问题与欧盟的一体化相提并论,并由之而导出两岸之间关系的定位为一种“国际关系”,只有政治上的“分”,才能达成经济上的“合”,只有完成经济上的“合”,才又可能实现政治上的“合”。这种“政分经合”论,如果仅从学术探讨的角度去理解,基本上是不顾及时空的照般欧盟经验,在两岸关系上是行不通的,只能将问题复杂化,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从本文上述论述看,有两点值得特别注意:首先,就理论而言,经济一体化理论的研究对象是不同关税区之间的经济一体化问题,因而对研究一个中国之内的不同关税区之间的经济一体化问题应是适用的;其次,从两岸交往实例看,如香港模式、两岸经贸交往模式(“中国主体同其单独关税区【台湾】之间的经贸交流,纳入对外经贸管理体系进行管理”)、两岸通航模式(特殊的国内航线)和两岸经济组织关系的模式(中国的一个单独关税区)等,在实践上是成功的,推动了两岸经济关系的发展。

    因此,两岸经济一体化的定位应为“特殊的国内经济的一体化”,或“中国不同关税区之间的经济一体化”,或“中国内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一体化”,“一个中国之内的两个不同的经济体系和两个单独的关税区”之间的经济一体化。简言之,两岸经济一体化的定位在“一国两区(单独关税区)”,即在理论上说的通,又在实践上有成功的范例,使两岸经济关系有可能进一步深化,也使两岸经济的功能性经济一体化过渡到制度性经济一体化成为可能。

南开大学台湾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 曹小衡

 
编辑: system    
  查看/发表评论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