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上午从福建省有关部门获悉,截止目前,福建省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一千九百五十七个,合同利用台资达二十四点八亿美元,农业利用台资总额在大陆各省市区中位居第一。
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福建沿海地区率先通过民间渠道,引进中小台商在农业领域进行小规模的试探性投资。到了九十年代中后期,特别是一九九七年,福建省福州和漳州市获得批准成为大陆首批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之后,福建省按照先行探索、大胆试验的要求,大力推进闽台农业合作使之进入了领域更广、层次更高的交流合作格局。
目前闽台农业合作现已从引进台商从事初级农产品的小规模生产开始起步,逐步向资金、品种、技术、市场经营管理等一揽子引进转变,从种养等第一产业,向农产品加工、运销以及旅游休闲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并已拓展到农业科教合作、农业经营管理、水土保持渔工合作等领域。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闽台农业产业合作的重点。
目前,在福建省农业利用台资项目中,农产品加工业占百分之四十七点七,产业合作逐步朝整体配套方向发展。如漳州市角美农产品加工合作区,引进一批台资食品加工企业后,又相继引进了统一马口铁、福贞制罐、日茂塑料等食品加工上、下游关联企业,产生了良好的产业聚集效应。
福建省有关人士在此间称,今后福建省将扩大引进台湾农业资金、良种、技术及管理经验,尤其是加大力度引进并推广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和新机具,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闽台农业产业对接,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力求更大的作为,继续保持福建省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中走在大陆各省市区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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