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台企发合作协议》:五年200亿融资助
 
 
  来源:      日期:2006-12-08 11:00

 

 

       导报讯 (导报驻京记者 李雪梅)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商业性银行的首个金融战略合作协议——《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合作协议》于7月1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作为合作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优先向国台办推荐的台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并在五年期内为台资企业意向性提供总额为2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支持和多种金融服务。

        在昨天的签约仪式上,国台办主任陈云林、华夏银行董事长刘海燕分别致辞,陈云林并与华夏银行行长吴建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陈云林表示,一方面,随着两岸经贸交流的日益密切,越来越多的台资企业赴大陆投资发展,这些企业急需得到大陆银行的金融支持。另一方面,华夏银行长期与台资企业保持愉快合作,有经验有实力为台企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此次国台办与华夏银行签订《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合作协议》,有助于台企更好地在大陆发展。

        刘海燕指出,本次合作服务对象广泛、金融品种丰富,将给广大台企搭起一座金融服务的桥梁。华夏银行既可为大型项目提供固定资产融资,也可提供配套流动资金贷款,还特别推出四种针对台企的金融产品以满足台企需求。华夏银行将在操作和审批程序上优先办理台企授信申请,希望通过与台资企业的具体合作,实现多方共赢的目标。

        国台办与华夏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后,12家台资企业与华夏银行相关分行在现场签订了授信协议。

        据悉,这是大陆银行第二次向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去年9月,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已承诺要为台资企业提供300亿元人民币的专项贷款。

 

来源:华夏经纬网

编辑:芳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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