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民银行批准工商银行首开两岸直接通汇
 
 
  来源:      日期:2002-12-08 17:05

 

 

  本报讯(记者马佳)中国工商银行新闻发言人昨天在北京宣布,经人民银行批准,工商银行与合作金库银行等台湾地区的22家银行、12家外资银行在台湾地区的分行交换了结算控制文件,正式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从而连通了大陆商业银行与台湾地区银行直接通汇的渠道。这意味着从即日起,工商银行将全面受理公司客户和自然人与台湾地区的各类结算通汇业务。据记者了解,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也同时接到了央行的“起跑令”。

   截至去年年底,台商在大陆投资金额达六七百亿美元,两岸私人汇兑每年也有数十亿美元。但是如此庞大的资金必须经过中国香港、美国第三地金融机构曲线流动,花费的转汇费数额巨大。

来源:京报网-北京晚报

编辑:芳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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