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源、交通、电子、原材料、农业等产业项目和园区建设项目;
(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三)适应国际市场需要的出口基地建设项目;
(四)资源开发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五)有利于促进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等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项目;
(六)国台办及开发银行认为需要支持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