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川台资企业贷款经审保和项目评审后,预计本月底将按申请情况实现批量发放。”25日,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了此信息。 按照此前国开行省分行与省台办签订的《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发展工作备忘录》,省台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开发银行负责融资,共同按市场化原则实施贷款发放。 此次贷款的支持对象为台商在四川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和独资经营企业。重点支持其扩大产能、转型升级、提高科技含量及设备更新等,不支持国家明确限制和淘汰的产业项目及不符合开发银行贷款投向的项目。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龙猫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