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自治区建设厅获悉:作为新疆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力争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任务,到时,自然村建设规划覆盖率将达到50%。
与此同时,自治区还将于2007年底前完成县城城镇体系规划编制任务,2008年底完成镇集规划编制任务,以加强对农村建设的引导与调控。
在村庄建设规划中,强调要突出特色,方便农民生活,不应成为城市的翻版。防止简单套用城市规划的方式和指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新农村建设中牞强调要将村庄整治、扶贫开发与整村推进结合起来。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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