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1月22日电(记者项开来、许雪毅)据福建省发改委22日提供的信息,国家发改委、交通部日前联合批准了福建港口“十一五”建设规划,核定东南沿海港口群前期工作项目新增吞吐能力1.6亿吨(含955万标箱)。而截至去年底,福建港口吞吐能力为1.2亿吨(含513万标箱)。
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第一次将东南沿海港口群纳入国家五大港口群发展体系。东南沿海港口群以厦门、福州港为主,包括泉州、莆田、漳州等福建沿海港口,主要服务于福建和江西等内陆省份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台“三通”。这次国家批准的“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福建专业集装箱、煤炭接卸、进口原油中转、进口铁矿石中转和粮食五大港口运输系统参与全国沿海港口布局分工。
地处台湾海峡西岸的福建大陆海岸线长3324公里,深水岸线资源极为丰富,可开发建设20万吨级以上大型深水港的岸线共有23处、47公里,可建设20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80个,其中50万吨级泊位17个。
福建省委、省政府最近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0年,争取建成厦门、福州2个亿吨大港,全省港口年货物吞吐量达3亿吨以上,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达1200万标箱,分别比去年增长50%和1.4倍以上,形成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的东南沿海港口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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