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8月14日电(记者项开来)日前出台的《福建省利用外资“十一五”专项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将“突出对台、密切港澳”,力争年均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0亿美元以上。
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鼓励外商投资高速公路、服务贸易领域,重点加大教育、卫生领域的对外开放,鼓励外商在福建投资设立研发中心。
在引进台资方面,福建省将以台商投资区为载体,进一步承接台湾电子信息、机械、石化等产业转移,形成具有特色和优势的闽台产业集群。
同时,充分发挥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和海峡两岸(福建三明)现代林业合作试验区的窗口作用,大力引进台湾良种、深加工设备和技术,培育壮大闽台农业、林业合同龙头企业;推进闽台农产品市场建设,努力将福建打造成台湾农产品输入大陆的物流集散地。
在与港澳合作方面,福建省将在福州、厦门、泉州等有条件的地方,规划建设“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商贸中心”“CEPA商贸一条街”,鼓励港澳个体工商户在区内注册经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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