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全文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扩大两岸民间交流与往来,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推动全面、直接、双向“三通”,促进建立稳定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两岸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这是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首次纳入两岸问题,特别提及“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清华大学台研所研究员巫永平认为,十一五规划将促进“海峡经济带”的形成。……
[十一五规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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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十一五”期间将新增百家两岸农业合作企业
 
 
  来源:      日期:2007-03-13 13:41

 

     近日出台的《海峡两岸(泉州)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确定,将把泉州建设成为台湾农业外移基地、岛内鲜活农产品供应基地和两岸经贸政策先行试验区。“十一五”期间,该市将新增泉台农业合作企业一百家。

     据《泉州晚报》今日报道,多年来,泉州积极鼓励和引导台商投资经营农业,开展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与交流活动。至二OO五年底,全市共有台资农业项目八十五个,总投资近六亿元人民币,先后引进台湾农业优良品种三百多个,生产加工设备一千多台(套)。泉台农业合作交流具有良好的基础和发展潜力。

     《规划》提出,海峡两岸(泉州)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三大基地”、构建“四大平台”。“三大基地”指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基地、贸易基地。“四大平台”指台湾农民再创业发展平台、台湾农业经营模式交流平台、台湾农业高新技术引进开发平台、台湾农业合作项目招商平台。

     据了解,根据泉州实际,在泉台农业合作的区域布局上,今后将重点办好“一个项目洽谈会”,建设“二个中心”、“三大产业合作带”、“四大农产品加工合作区”、“六大农业创业园区”。

     “一个项目洽谈会”指两年一届的海峡两岸(泉州)农业合作交流洽谈会,要将其办成泉台农业科技交流合作、泉台农业招商项目推介、台商投资洽谈的盛会,办成泉台名优特农产品的大型展销会,使其成为台商投资、台湾农副产品进入大陆的推介展销中心。

     “二个中心”即泉州海峡两岸农业科技交流中心和闽台农产品物流中心。

     “三大产业合作带”即泉台蓝色产业合作带、泉台绿色产业合作带、泉台农产品加工产业合作带。

     “四大农产品加工合作区”即水产品加工合作区、食品加工合作区、粮食加工合作区、竹木藤草陶艺加工合作区。

     “六大农业创业园区”即泉台茶叶产业创业园区、泉台芦柑产业创业园区、泉台龙眼产业创业园区、泉台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创业园区、泉台花卉产业创业园区、泉台珍稀名特品种创业园区。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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