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7日北京消息 今天上午9点,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家开发银行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关于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的签约仪式。在仪式中,国台办主任陈云林、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在合作协议上签字。此次协议合作期限为5年,开发性贷款额度共300亿元人民币。
陈云林指出,台湾企业在大陆投资兴业,需要金融支持。但由于台湾当局对台湾工商界人士及台湾金融机构赴大陆投资有诸多限制,目前台资企业在大陆融资还有不少困难。此次,国家开发银行与国台办签署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就是为了更好地为台商服务,进一步解决台资企业的融资问题而专门安排的。
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表示,这次合作是在优势互补、共识互动、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展开的。这既有利于解决台资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台资企业的发展;又有利于双方发挥优势、合作互利,实现共同促进两岸经贸的目标,并且对于造福两岸同胞、发展两岸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台办副主任李炳才、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及部分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协会会长参加了签字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