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两岸经贸交流开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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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12条新措施让台湾水果蔬菜入厦更便捷

  时间:2006-12-07 13:34    来源:     
 
 

  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厦门日报报道,来自厦门有关方面的消息称,厦门检验检疫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为台湾水果、蔬菜、水产品等农产品从厦门“登陆”提供更为便捷的检验检疫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

  一、厦门检验检疫局将与市贸发局合编《进口台湾果蔬业务指南》,在中埔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与大嶝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场所公布检验检疫流程图,方便企业了解有关规定。

  二、协助进口企业办理进境台湾水果、蔬菜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手续,对首次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未取得电子密钥的企业,帮助录入检疫许可证申请单。对企业提交的检疫许可证申请材料快速审核,即时提交国家局终审。

  三、开通进口台湾水果、蔬菜和水产品咨询服务电话,方便企业咨询。

  四、设立进境台湾水果、蔬菜、水产品专门报检窗口,实行7天工作制、全天候预约报检和提前报检服务。对输往厦门口岸的来自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允许凭公海自捕鱼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

  五、条件成熟时,在中埔的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设立厦门检验检疫局工作点,实行驻点服务。

  六、台湾水果、蔬菜到港后,可立即调往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检验检疫,减少在码头的停留时间。

  七、实施快速查验措施,对进入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的台湾果蔬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对送实验室检测的果蔬、水产品等样品,优先送样、优先检测,保证随到随验。

  八、加快台湾水果、蔬菜、水产品的放行速度。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立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

  九、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对到岸未事先办理植物检疫许可证的台湾水果,允许在厦门检验检疫局的监管下,调入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冷库封存,补办相关手续。

  十、帮助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在中埔建设与市场相配套的检疫除害处理设施,及时有效地处理检验检疫过程中发现的有害生物。

  十一、加强与台湾相关机构、企业、协会等方面的沟通,不定期召开与台湾果蔬、水产品进口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的座谈会。

  十二、积极开展闽台鲜活农产品有害生物风险分析、除害处理方法研究,有针对性地实施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验检测,做到科学快验快放。

  据悉,除了针对进口台湾水果、蔬菜、水产品等农产品检验检疫的便捷措施,厦门检验检疫局的《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对台往来检验检疫若干通关便利措施》还包括了出入境船舶检疫、出入境旅客检疫、引进台湾优良动植物种苗检验检疫、台湾进口货物的检验检疫风险管理、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电子信息化建设、涉台参展物品检验检疫等十个方面。详细内容将于近期公布。(王文静、库燕红、黄曦)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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