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厦门市台籍著名商标颁证”仪式在台北举办。包括宜兰食品申请的“旺旺”、新东阳申请的“新东阳”、大同申请的“TATUNG”等10家知名台湾企业成为首批获厦门市认可的台籍著名商标。
此前,台商若想转进大陆地方性核准的“著名商标”,先前要求必须为当地注册企业才具申请资格。厦门市的突破点在于让所有在台湾本地注册登记的企业都有资格申请。
这从实际行动上打破了两岸隔膜,不仅有利于台湾品牌开拓大陆市场,也反映了两岸经济一体化的现实需求。
首先,台湾地区商标获得厦门著名商标认定后的几个实质性“利好”:例如台湾地区商标获得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后,可以更好地依托厦门市行政资源,保护该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不仅可以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并可申请福建省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区域性打假专项行动等。
其次,厦门“先行先试”开放台湾地区企业注册地方性著名商标,未来应该要持续扩大到大陆各城市和地区,这对台商搭上内需商机有莫大帮助。在大陆全力拼内需时,未来企业的商标和品牌可以说是决胜关键。过去台商在这一块显然很吃亏。据了解,目前“全国驰名商标”台资企业和大陆企业所获数量不成比例;今年上半年陆企获3800余件,台企仅获26件。在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后,台湾地区企业今后申报国家驰名商标也将得到工商部门的帮扶。
据说,这次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的台湾企业达百余家,最后获选仅10家。大陆民众现在对于“来自台湾”、“台湾著名”的兴趣程度已经没有那么大,毕竟完全不了解该品牌在台湾的真实情况。获得大陆工商单位的备书,自然更能获得大陆民众认可,也无怪台湾企业之所以如此积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