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5月25日电 (詹托荣 陈静)记者25日从福建省外经贸厅了解到,国务院于近日正式批准设立福州保税港区。福州保税港区此前与台湾基隆自由贸易港区签订了《两区对接协议》,两区率先开展涉及两岸现代物流各个领域的广泛合作,力争开两岸自由贸易港区对接先河。
今后,台湾货物和大陆货物可以通过福州保税港区与台湾基隆自由贸易港区之间的绿色通道,分别进入台湾和大陆市场,并实现两区政策功能互享、优势互补、企业互动、资源互用,共同打造面向东南亚的区域航运物流中心。
福州保税港区位于福建福清的福州新港(江阴港区),东临台湾海峡,距台湾主要港口台中仅100海里、基隆港仅150海里,又处于长三角、珠三角两大经济圈集中心,总面积达9.2平方公里。福州保税港区由福州保税物流园区、铁路物流园区、福清出口加工区及福州新港1号至9号码头等四个区域整合,是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福州保税港区具备港口作业、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商品展示以及研发、检测和售后维修等八大功能,将允许来自台湾的货物或台资企业经营的其他货物经保税港区运往大陆其他地区时,实行“分批出货、定期集中报关”;对台湾地区与保税港区之间往来货物,进入保税港区后,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
据了解,保税港区是中国继设立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之后,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运作模式与国际接轨的一种新的自由贸易港区模式。(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