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日上午,在首届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开幕之际,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少华和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分别代表文化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共建协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省政协副主席郭振家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协议》的签订,是文化部支持海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又一重要举措,将有力推进福建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协议》,双方议定:
一、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重点支持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红土地文化、妈祖文化、船政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加强对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推动福建南音、妈祖文化等项目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助福建省解决原中央苏区和省定欠发达县文化建设政策倾斜问题。鼓励福建省申办2013年第十届中国艺术节。
二、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扶持福建省建设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中心和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着力培育专、精、特、新文化产业,努力使海峡西岸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
三、支持福建省发挥自身的优势,结合对台文化交流基地建设,加强两岸文化交流,开展更多的两岸文化互动活动和项目,增进两岸文化认同。支持福建省组织涉台文物工程的实施,提升武夷山、福建土楼、鼓浪屿等资源对两岸民众的吸引力。探索简化福建省赴台特别是在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常态性文化交流项目审批,推动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的形成。
四、支持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协调部直属单位知名专家学者以剧目合作、到福建讲学及组织培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通过老艺术家的传帮带作用,为福建培养艺术人才,促进福建省文化艺术人才拓宽视野,完善知识结构。
五、文化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建立部省协商年会制度,通过年度协商,审议协调重大合作事项,部署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