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萍乡有关部门据悉,据国家统计局萍乡调查队资料显示,1至10月萍乡市城市居民累积人均消费支出8591.52元,同比增加650.1元,增长8.2%,比同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低0.5个百分点,呈平稳增长趋势。
其中,食品消费同比增长6.8%,衣着消费增长6.7%,居住消费下降1.5%,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增长16.8%,医疗保健消费增长25%,交通通讯消费增长22.5%,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增长3.1%,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增长0.1%。国家统计局萍乡调查队根据统计数据分析,秋季居民购买杂项商品及服务消费的增加、子女教育费用增加、居民医疗费用增加、居民的娱乐活动费用支出提高以及“十一”期间居民旅游消费支出增加等是1至10月萍乡市城市居民消费支出平稳增长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