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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台湾籍职工将可享受社保待遇

时间:2010-09-15 08:27   来源:扬子晚报

  近日,南京市政府下发了《进一步深化宁台合作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30条意见为吸引台商来南京投资出台了不少优惠措施,包括将在科技研发、银行、证券、保险、专业设计、医院等领域扩大对台资企业的开放。并将推动南京经贸社团适时在台湾设立办事机构。

  鼓励台资企业境内上市

  《意见》对台资企业提出了不少财税扶持力度,并鼓励台资企业在境内上市,并给予资金补贴。同时增加信贷投入,加强对台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台资重大项目争取通过总行直贷、银团贷款等方式,直接向总行申请单列项目资金。

  台湾和南京两地都有实力一流的高校,《意见》也鼓励两地的高校建立联盟,并促进两地的高校与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就此也给出了大量优惠举措和政策倾斜。如,鼓励和支持台湾研究机构、大学在宁设立研究机构。鼓励两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新兴产业,兴办研发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鼓励大型超市设台湾商品专柜

  记者了解到,《意见》表示要帮助台湾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旧换新等活动,并鼓励大型超市设立台湾商品专柜。《意见》还鼓励台资企业在河西奥体的台湾名品城建立销售公司总部,设立内销基地。

  开展民国、妈祖文化等交流

  文化教育交流,也是《意见》的重要部分,《意见》要求积极开展中山文化、民国文化、妈祖文化等交流活动。鼓励更多台湾文化创意人才来宁创业,加快建立“中华文化创意产业园”。加大宁台两地教育界、体育界交流力度,加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与台湾大学、台湾清华大学、中国文化大学等高等院校的交流,鼓励两地中小学开展对口交流,鼓励台湾学生来南京就学。

  支持台资在南京开设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对符合条件的台资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

  台籍职工同样享受社保待遇

  两地人才交流平台的建立,也是《意见》努力的方向,对符合条件的台湾人才,优先推荐进入“江苏省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享受相应待遇;对带动南京重点产业取得重大突破的世界顶尖人才,给予300—500万元项目资助;对突破关键技术、具有先进管理理念的领军人才,给予100—200万元项目资助;对各类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择优给予50—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住房等方面给予优惠保障。

  另外,台籍毕业生进入南京市事业单位就业的,享受在编同岗人员同等待遇。在南京工作的台籍职工,可参加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推进在有条件的台资医院试行开展代办台湾健保卡结算业务;台湾居民购房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孔小平)

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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