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常务副主任李炳才在2月25日于北京举行的“台资企业在祖国大陆上市研讨会”上发表致辞,全文如下:
证监会桂敏杰主席助理、商务部外资司孙鹏副司长、证监会发行部王林副主任、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参加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主办的“台资企业在祖国大陆上市研讨会”。
两岸同胞有着不能割舍的民族感情,有着愈益深厚的共同利益。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已经具有相当牢固的基础和强大的内在动力。截止去年底,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已有60623家,合同台资已达700多亿美元,实际到资达365亿美元;两岸间接贸易总额超过3263亿美元。仅去年一年,祖国大陆新批准台资项目就有4495个,合同台资约86亿美元,实际到位资金约34亿美元。两岸间接贸易额首次突破五百亿美元,创下584亿美元的新纪录。事实证明,这对于密切两岸联系、增进两岸同胞的了解与互信、促进两岸关系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祖国大陆投资的许多台资企业经营绩效优秀、管理水平先进,经过多年在大陆的耕耘,已获得了很好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不少台资企业希望通过祖国大陆的资本市场进行筹资,以解决融资方面的困难。同时,台资企业在大陆发展,也有在大陆市场中建立公众公司形象的需要,在大陆上市成为不少台资企业的愿望和要求。2001年11月5日,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发行A股或B股”精神的决定,原外经贸部和中国证监会共同下发《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2002年3月,中国证监会对外资企业上市发布《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通知,针对外资企业、台资企业易具有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共同特点,对其上市在信息披露方面给予了详细、明确的规定。上述规定的出台表明台资企业发行A股并上市已没有政策障碍。 去年12月30日浙江国祥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家台资企业已在上海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加强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有利于两岸经济共同发展。长期以来,我们对两岸经济合作、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兴业始终秉持积极协助、大力支持的立场,努力协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切实依法保护他们的一切正当权益,对任何侵犯台湾同胞权益的事和人,我们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为保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各地台办及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为解决台商投诉做了大量的工作。胡锦涛主席不久前在会见台资企业协会会长时指出:“两岸同胞本是一家人,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理应密切往来、加强交流、扩大合作、共同发展”。我们将继续为两岸同胞交往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欢迎和鼓励更多的台湾同胞前来祖国大陆投资,在祖国大陆上市,在祖国大陆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随着祖国大陆经济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大陆的资本市场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之中,经科中心举办这次研讨会,商务部外资司、证监会发行部的有关负责人将分别就企业改制的背景及规定,发行A股上市相关规定及申请程序作介绍,希望这些给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起到实质性的帮助。
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需要稳定和平的两岸关系,台湾当局领导人否定一个中国原则,推动“台独”分裂活动,破坏两岸关系,挑动两岸同胞对立,受到损害的是台湾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台湾同胞的根本利益,这是极其危险,也是极不道德的。我们愿与广大台湾同胞一道为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维护台海地区和平和两岸关系稳定发展共同努力。最后,我代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 来源:国务院台湾事物办公室网站
编辑:木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