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8日至8月10日,由省审计厅与连云港市审计局联合组成的跟踪审计组对连云港港30万吨级建设项目从筹建到2010年6月30日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截至2010年6月30日,先导试挖工程形象进度投资12.5亿元。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工程是江苏沿海开发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为目前国内在淤泥质海床上建设的规模最大的深水航道工程,也是我省沿海开发的“牛鼻子”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8.92亿元,建成后能显著改善连云港港航道条件,进一步提升连云港港口功能,充分发挥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的作用,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对项目建设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快沿海开发的重大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支持项目前期程序报批和建设工作,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在积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推进一期工程工可报批及相关行政许可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实施先导试挖工程,并按照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社会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协调,保证了工程的进展。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是30万吨级航道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项目前期工作主要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负责。2009年9月连云港市成立了指挥部,根据市政府授权,作为独立法人机构全权负责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工作。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按照“一次立项、分期实施”的原则,先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5万吨级单向航道约51公里,5-10万吨航道长约20公里。一期投资暂定27.7亿元,由国家安排港口建设费及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安排投入。
为切实落实“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达到跟踪审计规范项目管理行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目的,省审计厅根据该项目的具体特点,与连云港市审计局联合组建了审计组,开展跟踪审计。针对该项目投资总额大、建设工期长等特点,省审计厅确定每半年安排现场跟踪审计一次,监督关口前移,及时查错纠弊。此次审计发现并指出了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部分项目存在的问题。审计及早查找建设单位内控制度中的漏洞和不足,帮助建设单位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各参建方规范行为,为沿海开发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