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7日电 据重庆时报报道,来自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称,从10月1日起,重庆市将把台、港、澳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纳入日常化管理,并做好就业证的办理、续办、补办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应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用人单位应为被聘雇的台、港、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未为其办理就业证或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林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