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豪:深化ECFA时期工会交流 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时间:2012-04-17 08:40   来源:工人日报

  深化ECFA时期工会交流 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2012’海峡两岸工会论坛”上的主旨发言

  (2012年4月13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中国职工交流中心会长 陈豪

  各位台湾工会朋友、各位代表、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在这花香四溢、生机盎然的美好季节里,我们怀着十分喜悦的心情来到高雄参加“2012’海峡两岸工会论坛”。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大陆工会和出席论坛的大陆代表,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筹备此次论坛作出辛勤努力的台湾各工会、特别是侯彩凤理事长、陈杰理事长、姚江临理事长和有关工会领导、有关工作人员以及今天前来参加论坛的工会同仁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6年以来,在两岸工会和劳动界的共同努力下,海峡两岸工会论坛不断创新发展,已经成为两岸工会和劳动界交流的重要平台。每届论坛紧跟两岸关系发展进程,围绕两岸劳动领域中的热点问题,沟通思想感情,共商发展大计,在深化两岸工会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论坛的健康发展,得益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格局,归功于两岸工会和劳动界对论坛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广泛参与,是两岸职工和工会干部共同努力的成果。今年是论坛第二次在台湾举办,标志着论坛更加机制化,我们相信,只要两岸工会和劳动界继续齐心协力,论坛就一定能够越办越好,越办越有特色。

  过去的一年,两岸关系稳中有进、成果丰硕。两岸政治互信进一步巩固,两岸协商取得了新的成果。ECFA早期收获计划全面实施,为两岸共同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去年两岸贸易额超过1600亿美元,同比增长10.1%,相当于2000年两岸贸易总额的5.2倍。在关税减免带动下,台湾对大陆货物贸易早收产品出口额实现大幅增长,前10月台湾早收清单产品对大陆出口约166.8亿美元,同比增长12.6%。同时,两岸大交流全面展开,各领域交往更加常态化、机制化,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正式启动,两岸民众的彼此联系更加紧密,相互感情更趋融洽。去年大陆赴台人员184万人次,台湾赴大陆人数526万人次。两岸职工和工会组织是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受益者。不断巩固和发展两岸关系成果,特别是推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协商,努力促进两岸经济共同繁荣,符合两岸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两岸工会和劳动界的共同期盼。本次论坛以“深化ECFA时期工会交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为两岸工会和劳动界在推动两岸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交流开展工会工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经验提供了机会。出席论坛的300多名两岸工会和劳动界代表来自各个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我们相信论坛的讨论一定会进一步推动两岸工会和劳动界的团结与合作,为不断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新贡献。

  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继续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仍在发展,世界经济形势总体上仍十分严峻复杂,复苏的不稳定不确定性上升,广大劳动者深受其害。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大陆去年经济增长9.2%,城镇新增就业1221万人,巩固和扩大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与此同时,大陆经济发展中也还存在着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紧迫而繁重。在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的过程中,大陆工会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主张大力倡导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依靠劳动推动发展,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尊重劳动价值。我们坚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完善劳动法律体系,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工会多项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今年将以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为主线,进一步落实“两个普遍”,不断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此,我愿结合本次论坛主题,简要介绍大陆工会过去一年来在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所做的一些主要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劳动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积极参与了《职业病防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办法》等10多部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并通过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年来,各地工会推动制定保障职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145个,规范性文件488个。截至目前,共有25个省(区、市)出台了32个有关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地方性法规。

  二是大力开展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以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为重点领域,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通过开展集中建会行动,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成效显著。2011年新发展会员1700多万人,目前,大陆工会会员总数达到2.58亿人,其中农民工会员9400多万人。在非公企业新建98万家工会组织,目前工会基层组织覆盖单位数达到520万家,企业建会率为67.58%。新增各类基层工会联合会3.8万个,覆盖小企业94.6万个,目前已经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共11.7万个,覆盖小企业242万个。今年,我们将继续推动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加强县以下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并继续做好组织劳务派遣工入会及维权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重点工作。积极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不断增加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劳动报酬。认真总结各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是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制定了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意见和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三年实施计划。截至目前,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174.2万家,覆盖职工超过1亿人,比2010年分别增长56.1%和37.3%。有20个省(区、市)建立了集体协商专家顾问组及指导员队伍,共有10.4万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已签订83.3万份,覆盖企业156.3万家、覆盖女职工5931.0万人。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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