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台湾行政当局“公投审议委员会”即将审定台联党日前提出的ECFA议题公投案能否成案。正当两岸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进入最后阶段,绿营逐渐加大反ECFA商签的力度。ECFA完全是一个经济协议,台湾绿营人士却执意进行政治操作,并假借民意强推“ECFA公投”,其实有很强的政治用心:
一是时机选择具有目的性。民进党于去年5月发动的ECFA公投,最终被台“公审会”以“议题内容不明确、且就未发生事实提前公投”为由驳回。民进党及台联党认为,民进党版本的ECFA公投案未能成案的关键,皆因其是在两岸尚未签署ECFA时提出,属于一种预防性的公投,不符合“公投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此次台联提出的公投案,刻意在公投时机上进行精心算计,将公投时间点定在年底“五都”选举期间,届时两岸早已签署ECFA,台“公审会”很难再以同一理由驳回。
二是题目设计具有欺骗性。在民进党及台联党看来,“ECFA的具体内容专业性非常强,一般民众都比较难理解,不会有几个人真正懂得ECFA”。为骗取民意支持,他们在公投题目上进行刻意包装,提出以“同意”为表述元素的公投主文。问题设计是“你是否同意政府与中国签订‘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两岸经济协议”或ECFA)?”本来依政治倾向论,民进党及台联党都反对两岸签署ECFA,其公投命题应为“是否反对”才符合其立场,但提出以“同意”为表述元素的公投主文,将会混淆民众的是非判断,让民众因不了解而产生误解、曲解,最终达成“绑架台湾民意反对两岸签署ECFA”的政治目的。
三是公投结果极具设计性。如果台“公审会”6月3日在开会审定时“放水”,让该公投案得以成案,那么,依台“公投法”规定,只有在公投投票人数达到全台湾地区有投票权人总数的一半,且有效投票数过半同意,公投案才算通过。届时,如果该公投案因达不到50%以上选民的投票门槛而被否决,民进党及台联就可宣称人民不同意两岸签署ECFA,要求台湾当局不得推动落实;如果蓝营对此感到担心而被迫参与推动该公投案,则很可能达到前一个投票门槛。历次选举表明,绿营的基本盘已达选民总数的40%到45%,届时将因绿营民众的投票参与热情远比蓝营高,从而出现“公投案通过,且反对的人数一定比同意的人数多”的结局,绿营仍可以此为由逼迫台当局不得推动落实ECFA。这样一来,不仅将进一步助长绿营以公投绑架台湾民意的政治欲望,而且也会严重干扰ECFA的签署、生效和落实。如果真的象黄昆辉所说“公投联署正式进入法定程序后,台湾当局不能签订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既使签署,也不能生效”,岂不是大开公投干预执政当局的运作的先例?
看某些政客的种种做法,真是挖个陷阱让大家跳。(方育文 景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