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乐安县经贸委
项目概况:活性炭是利用木炭、各种果壳和优质煤等作为原料,通过物理和化学方法对原料进行破碎、过筛、催化剂活化、漂洗、烘干和筛选等一系列工序加工制造而成。它是一种非常优良的吸附剂,具有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的双重特性,可以有选择的吸附气相、液相中的各种物质,以达到脱色精制、消毒除臭和去污提纯等目的。随着工业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活性炭除工业上广泛应用外,已开始进入人们的家庭生活。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厂房、购置仪器设备等,年产活性炭10000吨
建设条件:项目引进浙江省湖州市中林炭素有限公司研制开发的国内首创磷酸法活性炭生产工艺,技术先进,产品质量可靠。采用本技术生产的产品经浙江省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测和用户使用,各项指标符合GB/T12496.1-20-1999标准。
投资金额:项目建设总投资10000万元
合作方式:独资
优惠政策:乐安县政府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
经济效益: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7000万元,税后利润1584万元。
联 系 人:乐龙进
联系电话:0794—6592161
联系地址:乐安县经贸委
邮编:34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