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赣县汽车物流城建设
二、建设地点:赣县红金物流园(323国道以北、京九铁路以南,赣县梅林镇红金村)
三、项目单位:赣县交通局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该项目用地面积约300亩。
2、汽车物流城必须达到汽车品牌厂商评定标准。
3、汽车物流城的行政办公及生活实施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用地的7%,企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5,建筑系数不得低于30%,绿化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20%。
五、项目建设条件:
1、红金物流园区是江西省批准赣州规划建设的综合物流园区。
2、项目所在地赣县被规划为赣州市工业品物流集散中心。
3、赣县县委、县政府决定把赣县定位为物流之都来打造。
4、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已获省批准,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正在进行,所需的水、电、通讯、交通等设施均已具备。
5、项目用地地形起伏不大,场地平整填挖方工程量不大,项目建设所需的建材可得性好,赣县人力成本在全市属较低水平,相同规模下比在中心城区其他地方投资将节约建设资金10%以上。
六、项目投资要求及来源:总投资约2.2亿元,资金来源招商引资。
七、建设期限:自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两年内必须建成投入使用。
八、项目用地价格:由国土局拟定“土地出让方案”报县政府审批,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来确定成交价格。
九、优惠政策:
1、赣县政府为促进物流企业发展,制定了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企业运营成本较低。(赣政发[2008]30号)。
2、对综合物流园区建设项目,5年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的60%奖励给企业用于扩大经营。
3、赣县还享有特殊的区位政策,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省财政直管县、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县,赣县还列入海西经济区的核心区。
十、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交通局副局长兼运管所长 邓芳荣
0797-4441639 1390707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