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在落实ECFA过程中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时间:2011-05-08 08:49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两年多来,经过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两岸关系实现历史性转折,步入了和平发展轨道。已经站在历史新起点上的两岸关系,进入了以落实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协议为主要任务的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阶段。

  当前的重点是落实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协议(ECFA)。对此,还有很长的路走。

  一是在累积政治互信的同时,抓紧落实早期清单和解决后续问题。ECFA属于框架性协议,在涉及许多产品与市场开放的问题,如货品、服务业、投资保障、争端解决等具体协商过程中,恰当处理因为资料重新配置带来的产业替代、局部区域、相关产业、部分阶层收益不均,特别是解决由“投资带动贸易”向“要素合作”转化过程中的贸易不平等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和妥善解决。

  二是继续为两岸实现经济关系正常化、经济合作制度化(简称“经济两化”)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台湾执政当局面对“台独阵营”宣扬ECFA是“亲中卖台”、“牺牲台湾主权”、进行“十年抗争”的论调,要以台湾经济发展、台湾同胞福祉为重,摒弃“戒恐心理”,以更加积极、开放、务实的心态来看待两岸“经济两化”。

  三是反击“台独阵营”的抹黑和挑衅。自ECFA提出、协商、签署、审议和落实过程中,民进党没有停止反对行动,泛绿阵营在煽动“公投”ECFA失利的同时,一直在进行种种丑化图谋。对此,两岸同胞要理直气壮地进行驳斥,反击任何干扰和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举措和言行。

  四是解除部分台湾民众对ECFA的疑虑。对于“经济两化”,台湾部分传统产业存有疑虑,部分中南部农民不理解两岸经济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大陆在两岸“经济两化”上具有极大诚意。当然,大陆在注重“经济两化”效益的同时,要宣传惠台政策在台湾有人反对是政治对立所致,维护台湾同胞利益为目的的“台湾主体性”可以理解,经济整合和政治整合有很大区别,大陆“让利”台湾和所谓的台商“让利”大陆不一样,惠台政策的“雨露均沾、阳光普照”有特殊性,以扩大ECFA对台湾民意的正面影响力。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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