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对象为境内外投资者,不限地域、经济成份和投资方式。
二、入园条件
江西宜黄工业园区是省级工业园区,分为丰厚、六里铺、官仓三个分区,招商引资企业入园条件为: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和加工业项目。
2、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达到二类环保标准及以上并经环保治理能达标排放的项目。
3、亩均固定资产投入必须达到60万元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
4、建筑密度必须达到50%以上,建筑容积率必须达到0.8以上。
三、禁止入园项目
1、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生产的项目和生产工艺落后、趋向淘汰的项目。
2、不符合国家和省市环保要求的项目。
3、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项目。
四、供地、税收政策
(一)项目分类
1、一般工业生产性项目是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且项目投产后年亩均纳税3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2、重大工业生产性项目是指项目投产后年亩均纳税5万元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工业生产性项目:
(1)生产国家级名优产品、纳入国家或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目录的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
(2)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
(3)年缴纳税收500万元以上。
(二)土地供应
鼓励投资者在工业园区丰厚分区投资。工业园区采取出让方式供应“五通一平”的国有工业用地。出让土地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上市取得,土地价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在企业按土地出让合同付清土地价款,并投产后一个月内,发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扶持措施
1、企业投产补助
企业竣工投产后,工业园区视入园项目性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创税能力,对入园企业可在企业发展、技改补助、科研发展、贷款贴息上给予一次性财政扶持,以支持企业发展。扶持标准为:
(1)一般工业生产性项目在丰厚分区的以每亩3.5万元为限,在六里铺分区的以每亩2.5万元为限;
(2)重大工业生产性项目在丰厚分区的按以下情况进行扶持:
a、世界500强工业企业、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上市公司投资兴办其核心技术项目,或生产具有中国名牌或全国驰名商标产品的项目以每亩4万元为限;
b、固定资产实际投资在亿元以上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以每亩4万元为限;
C、纳入国家或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目录的项目和其他重大生产性项目以每亩3.8万元为限。
2、企业效益奖
自企业正式投产实现税收之日起,年纳税总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下的企业,由受益财政3年内按其缴纳税收总额中地方所得部分的30%奖励给企业;年纳税总额在300万元以上,可以更优惠的条件实行“一企一议”。
外资企业和有进出口自营权的生产企业,每创汇1美元(以海关报关单为准),由受益财政奖励0.02元人民币。
在我县创获中国名牌或全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创获江西省名牌或江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在我县创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6万元;创获省科技进步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3、规费减免
入园工业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建设、投产其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上交中央、省、市以外的全部予以免缴。
(四)退城入园工业企业和其它类型企业优惠政策
1、退城入园工业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重大工业生产性项目享受上述的扶持政策,但计算财政奖励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总额是指剔除企业入园前三年平均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基数后的地方留成部分。
2、退城入园工业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少于5000万元的项目按一般工业生产性项目享受上述的扶持政策,计算财政奖励参照退城入园工业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标准减半计奖。
3、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额特别巨大、经济效益特别好、科技含量特别高的工业项目或世界500强工业企业、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投资兴办其具有核心技术的主导产品,税收贡献巨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政策,享受更多优惠。
4、生产性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以下简称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按上述分类方法确定项目类别,以外币投资按验资当天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来确定。
五、供电政策
工业园区负责入园企业通电事宜,用电容量在315KVA以上的大宗工业用电企业,享受同类行业用电优惠价格,基本电价为16元/KVA,今后随国家电价政策,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
六、服务保障
1、对入园企业提供“三帮”服务,即帮办证办照、帮协调关系、帮招工。
2、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入园项目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国家规定的收费由工业园区采取“一个窗口对外,一个管径对内”的办法管理,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3、客商投资者来我县投资兴办企业,应及时到县招商局申报登记,并办理《客商证》。对持证客商,县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客商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依法保障其人身自由与安全。
4、对持有《客商证》的客商车辆,各行政职能和行政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检查、罚款、扣车。
5、客商子女入托、入学,凭《客商证》可自愿选择学校就读,一切费用与当地学生相同。
七、其他
1、投资、承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商定的《投资兴办企业入园合同书》中予以明确。
2、以上奖励由政府根据企业投资规模、投资密度、创税能力指标年度考评情况确定。
3、原入园企业与工业园区所签合同中的优惠政策仍继续执行。
4、本政策由县招商局负责解释。
5、本政策自二00八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宜黄县招商局电话:7604618
(宜黄台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