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的合理住房消费理念

时间:2011-01-11 17: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许多人都觉得,如果手头略有余钱,或者哪怕家庭收入并不宽裕,也要先买房,早买房。还有人认为,房产是家里最大的资产,它是社会地位的象征,“一步到位”咬咬牙买套大的……这些住房消费观念是否科学合理?在新一轮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中,抑制不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是其中一项重要政策,那么不合理的住房消费行为具体有哪些表现,为什么要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按照现实情况我们应怎样看待住房消费?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

  记者:住房问题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焦点,您觉得当前哪些住房消费理念是不尽科学合理的呢?

  秦虹:在欧美一些国家,自有住房的比例是60%左右,其余人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而在我国,自有住房的比例远高于此。现在在一部分年轻人中,存在“无房不婚”、“一步到位”、“低龄购房”、“啃老购房”等观念。正是由于这些观念的存在,各种住房需求叠加起来了,正常自住需求中叠加了投资需求,现时需求中叠加了未来需求。即便我国每年城镇住房竣工量7亿平方米至8亿平方米,这个量不可谓不大,但这些投资性、保值避险性、超前性等需求的增加给市场供给造成了很大压力,也使正常的住房需求空间受到挤压。各种需求的集中释放,导致供求关系长期处于不平衡之中,房价上涨就难以避免。也就是说,不合理的住房消费理念导致未来需求提前释放,也是当前推动房价上涨的原因之一。

  记者:一些人认为买多套房子才是投资,只买一套房子自住是消费,所以晚买不如早买,您如何看待?

  秦虹:大家应该明确这样一个道理,满足“住”需求无非两种渠道,租或者买。租房是一种纯消费行为,而买房本身是投资行为。买房是一种固定资产投资行为,是把家庭的货币资产转变成房屋资产、积累家庭财富的行为。如果买房还利用了银行贷款,那么就成为动用银行杠杆放大投资能力的行为。

  有许多人对此说法不理解,认为只买一套房子自己住就不是投资。但即便买来的房子是自己居住,也具有投资的属性在里面,只不过它把消费和投资的功能合二为一了。试想如果我们不买用于自住的房子,而是选择租房,就得把房租交给房东,这是消费行为;如果买了房子,自己就成了自己的房东,等于自己给自己交房租了。实际上,现在大家都乐意买房,希望住房保值增值,本身包含了追求家庭财富增加的含义。

  既然买房是投资行为,那么凡是投资都有风险。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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