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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再起步 台湾当局态度仍然强硬
 
 
  来源:      日期:2006-02-16 13:37

 

  多年来,在两岸渔工劳务合作中,大陆渔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不幸事件频繁发生,台湾当局又不予妥善解决,最终导致大陆被迫于2001年暂停这项业务。日前,考虑台湾渔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大陆宣布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但此项合作能否有序、健康地展开,还有待于台湾当局的诚意

  两岸渔工劳务合作是两岸经贸领域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两岸渔业合作中最重要的一环。然而,多年来,在两岸渔工劳务合作中,大陆渔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且纠纷不断,甚至不幸事件频繁发生,最终导致大陆被迫于2001年暂停这项业务。在新的两岸形势下,在台湾渔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下,经过两岸民间渔业行业组织的协商与接触,大陆日前决定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

  两岸渔工劳务合作缘于民间

  两岸民间渔业界的往来与互动发展甚早,不仅增进了台湾渔民与大陆东南沿海渔民之间的相互了解以及相互协作与合作,而且开创了两岸海上小额贸易,促进了两岸经贸往来的发展。上世纪70年代,台湾渔船经常到大陆沿海港口避风、修船、补给,甚至进行货物交易。随着上世纪80年代后两岸关系的相对缓和,两岸渔民此类往来与合作越来越多,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在浙江与福建等沿海地区设立台湾渔船停泊点和避风点。后来,由于台湾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台湾基层劳工短缺与劳工成本大幅的上涨,台湾渔业开始雇用大陆渔工,两岸渔工劳务合作逐渐出现。福建省是率先开展两岸渔工劳务合作的地区,随后两岸渔工劳务合作获得快速发展。大陆渔工成为台湾渔业特别是远洋渔业发展的重要劳动力支柱。所以有人讲,没有大陆渔工,台湾许多渔船就出不了港。

  大陆渔工受歧视权益无保障

  然而,在两岸渔工劳务合作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由于两岸之间没有对口单位,大陆渔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且出现多次大陆渔工遇害的恶性事件,早期的“闽狮鱼号事件”、10名大陆渔工因台军方人为因素被台风夺取生命的“7·10事件”,还有1999年台湾船长枪杀大陆15名无辜渔工的“金庆12事件”等,引起海峡两岸的极大震动。同时,大陆渔工待遇严重偏低,劳动强度大,生存与生活条件极差。据报道,前几年,大陆渔工月薪只有6000元新台币,近年也只有1万元新台币,不足本地劳工的1/3。特别是长期以来,大陆渔工的权益受到极大侵犯,台湾当局不允许大陆渔工上岸,造成大陆渔工只能生活在被称为“海上旅馆”的渔船上,生存条件极为恶劣,并导致了大陆多名渔工因台风遇难的不幸事件。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台湾当局被迫进行了一些政策调整,后来在基隆、台中与宜兰等地兴建了大陆渔工安置中心,有条件地允许大陆渔工上岸,但大陆渔工待遇与生存条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台当局仍对大陆渔工采取歧视性政策,大陆渔工权益与生命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不解决渔工问题被迫叫停

  2001年年底,外经贸部、国台办与公安部等六个部门,鉴于大陆渔工合法权益不断受到侵犯,不幸事件接连发生,而且台湾方面迟迟不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的情况下,发布“全面暂停对台渔工劳务合作业务通知”,暂停对台渔工输出,两岸正规的渔工劳务合作宣告停止。

  大陆被迫暂停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后,台湾渔业尤其是远洋渔业出现渔工短缺现象,影响到台湾渔业的发展,于是台湾渔船还是通过各种途径大量私自雇用大陆渔工。据台湾有关方面统计,目前台湾沿岸渔船仍雇用约3万名大陆渔工,海外渔业单位雇用1.5万名大陆渔工,总计雇用大陆渔工达4.5万人。然而,“非法”雇用大陆渔工,更无法保障大陆渔工的正当权益,也影响了两岸渔工劳务合作的正常发展与秩序。

  台湾各界强烈要求恢复合作

  面对两岸渔工劳务合作的中断以及台湾渔业渔工不足问题,台湾渔业界积极奔走,希望大陆能够尽快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满足台湾渔业对大陆渔工的切实需要,以减少由于缺工造成的渔业损失与渔业竞争力的下降。2002年3月14日,台湾省渔会总干事黄永居率领15人抵达北京访问,拜会大陆“海峡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协调委员会”,沟通恢复渔工输台问题,双方并达成三项共识:一是由台湾渔会组成与大陆“海峡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协调委员会”对口组织,但需台湾当局支持及认定,以确定其代表性与合法性;二是双方研拟雇用与输出大陆渔工管理办法草案,以保障渔工权益及义务,并在近期协商,重新签订合同;三是大陆方面同意尽快恢复大陆渔工输台。

  大陆方面也十分重视台湾渔业界的意见,先后跟岛内多家渔业与行业组织接触,并于2003年召开了海峡两岸渔工劳务合作研讨会,增进双方的了解。同时,大陆一些地方也积极推动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2005年11月,福建省提出制定“对台渔工劳务合作管理办法”,主张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台渔工的资格审查,对赴台渔工进行生产基本安全技能培训,通过考试发给合格证书,以规范大陆输台渔工与两岸渔工劳务合作。

  台湾渔业界的呼吁也受到岛内国亲两党的重视。2005年3月,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展开大陆的“破冰之旅”,并与大陆方面达成“十二项初步成果”,其中第四项就提出“恢复对台输出渔工劳务合作业务”。此后,大陆方面积极与台湾民间渔业组织如“中国两岸渔业发展协会”、“台湾地区渔业福利发展协会”等进行接触、协商。

  台当局仍是渔工劳务合作障碍

  日前,大陆宣布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台湾渔业界对大陆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决定给予高度评价与肯定。高雄区渔会理事长黄一成表示,大陆宣布重新开放大陆渔工来台工作,渔业界乐观其成,船东可以正大光明雇用大陆渔工,不必再偷偷摸摸,双方透过合法、合理的契约关系,对船东及大陆船工权益都有保障。屏东县东港镇渔工管理促进会理事长蔡贵福认为,台湾渔船喜欢雇用大陆渔工,主要是语言没有障碍,容易沟通,而且工资不高。这表达了台湾渔业界的共同心声。

  但是,大陆恢复对台渔工输出只是两岸渔工劳务合作的新起点,要真正实现两岸稳定、有序、健康的渔工劳务合作以及整体渔业领域的合作,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需要台湾当局的配合。

  目前尽管大陆与台湾有关渔业组织就大陆渔工工资水平、人身意外保险、医疗保险、风险保证金以及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达成原则性共识,但尚未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也还没有获得台湾官方的认可,因此在大陆宣布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后,两岸相关民间组织需要尽快签署合作协议,明确规范相关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需要台湾有关方面能够认可两岸民间组织达成的相关合作协议。然而,目前台湾当局态度仍然强硬,仍坚持任何机构或民间团体不得擅自与大陆地区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达成任何形式的协议,指责大陆片面指定台湾三个民间组织协商,意图造成台湾内部的困扰,而且台湾当局还在去年初提出要对引进大陆渔工采取“总量管制”的限制性政策意见,可见,台当局是目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的主要障碍。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王建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妮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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