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于1997年7月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商务部(原外经贸部)、农业部批准正式成立。
福州地处闽江下游,背山临海,耕地肥沃,河网密布,林木茂盛。福州海域辽阔,海岸线长达1137公里,占全省三分之一,水质良好,是祖国大陆重点渔区之一。福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以优高农业为重点,包括水产、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花卉、林竹七大产业,建设六个区(南亚热带“优高”农业合作区、山区综合农业合作试验区、城郊农业观光合作区、沿海渔区合作区、海岛综合开发合作区、绿色食品生产合作区)和一个加工营销信息中心。
福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成立以来,当地各级政府和实验区管理机构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在审批办证、通关验收、投资领域、投资形式、用地方式、产业扶持、税收减免等方面为投资试验区的台商提供法律保障和优惠政策,建立完善项目基建联合审批,联合年检、口岸联检、统一收费、统一受理投诉、重大项目领导联系服务、“一条龙服务”、“中国电子口岸”等规范化服务制度,为台胞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服务体系,促进闽台农业交流与合作的不断发展。
截止2004年11月,试验区累计引进台资农业合作项目382项,合同利用台资3.76亿美金,实际到资2.8亿美金。
福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将一如既往地为台湾同胞提供创业的乐园和优质的服务。
(来源:国台办网站)
编辑:越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