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生效日的临近,作为首批开放的海运直航港口之一,天津港和各口岸部门将从港口生产、作业费用、口岸服务等方面为津台海运直航创造优惠条件。
天津港提出了针对两岸海运直航的“三优先”原则。天津港将对海运直航实行在集装箱和散杂货作业方面设计新的港口装卸生产流程,对开通直航航线后到港船舶在进出港、靠泊等方面给予优先保证;加强与口岸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组织作业,并对直航航线船舶在作业效率上给予优先保证;在为直航航线货运代理企业及出口台资企业服务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在直航航线各类货物通关效率上给予优先保证,并加大津台两地海运直航航线的开发力度,对开辟这一航线的船公司初期运营阶段,在装卸费、港口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和鼓励措施,进一步降低船公司的运营成本;拓展津台直航货物范围,搭建津台两地物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