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在台被禁35年 下月有望在台首次公映

时间:2008-06-04 09:39   来源:西安晚报

原来,让影星林青霞一炮而红的电影《窗外》根本没有在台湾公映过,甚至没有在台湾出版过合法的音像制品。随着导演宋存寿的过世,这部被禁映35年的影片终于有望在台湾首次公映。据悉,已经归隐的林青霞半年前买下了影片版权,有望趁台湾电影资料馆筹办宋存寿电影回顾展的时机,在台湾首次公开放映该片。记者近日采访了台湾著名影评人、台湾电影金马奖评委梁良,他披露了《窗外》被禁映的来龙去脉,以及当年台湾人想尽办法看《窗外》的旧事。

《窗外》为何被禁35年?

琼瑶和母亲的矛盾是主因

《窗外》是已故导演宋存寿的重要作品,也是林青霞首次担任女主角的电影。这部改编自琼瑶同名小说的师生恋题材电影,1973年拍摄完成后就遭到琼瑶以版权问题制止影片在台湾发行,也成了宋存寿生前的遗憾。因为琼瑶的母亲认为,女儿写书的目的是为了骂自己。1964年,由陆建业创办的建业公司买下了《窗外》的电影版权,并将其拍成黑白电影后,琼瑶的母亲躺在床上绝食,琼瑶则在母亲的床前跪了几天几夜,才将此事平息下来。没料到8年之后,陆建业又要拿出《窗外》重拍,琼瑶母亲此时已患上了轻度精神分裂症。最后,琼瑶同意电影公司继续拍摄《窗外》,但禁止在台湾公映。1973年《窗外》完成后,由嘉禾代理,在香港进行了首映式,并在全东南亚相继发行。林青霞凭其清纯的形象一炮而红,最终成为一代巨星。

当年台湾观众怎样看《窗外》?

去海外看 买录像带看

据梁良介绍,上世纪70年代,台湾电影在东南亚地区很有市场,因此林青霞有机会“墙外开花墙内香”,好像出口转内销那样,从东南亚红回台湾。

梁良介绍说,林青霞在台湾的处女作是《云飘飘》,她演女配角。宋存寿执导《窗外》后,林青霞才真正成为女主角。梁良回忆,当时《窗外》在东南亚大红后,很多媒体对影片进行报道,台湾人都对影片十分好奇,但当年既没有网络下载,也没有盗版碟,甚至没有合法的《窗外》音像制品在岛内发行,台湾人为了看这部电影想了不少办法。“要不就是趁旅游的时候去海外看,要不就是趁电影资料馆做少有的几场非正式放映时去看,还有人去海外买录像带回来约一堆朋友到家里看。”梁良记得,当年能看到《窗外》,是一件十分时髦的事情。

《窗外》何时重归台湾?

可能就在下个月

在《窗外》不能放映的那些年里,林青霞曾向琼瑶游说,可惜琼瑶坚持依旧。去年9月,林青霞返台探视宋存寿,《窗外》台湾版权旧事重提,导演之一的郁正春希望把版权卖给琼瑶,但最后还是林青霞决定自己买下。林青霞不愿透露购买《窗外》的台湾版权花了多少钱,仅说:“意思意思而已!”5月28日上午,宋存寿电影纪念展有关人士表示希望能在下月的影展中安排放映这部片,林青霞乐观其成。金马奖方面也表示,将在今年金马奖颁奖典礼中设立“向宋存寿导演致敬”单元。  据《南方都市报》

编辑: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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