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第一次台情普查调研报告

时间:2009-12-16 10:46   来源:SRC-423

  2009年3 -10月,眉山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挖掘台情资源、构建涉台网络、打造对台工作平台为目的的台情统计普查工作。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区域负责、个人申报、条块统计、部门汇总”的原则,由市外侨台办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区、县统计上报的方式进行。历时八个月,历经宣传动员、组织实施、统计汇总三个阶段,发放各类表格5万余份,全面完成了对全市139个市级部门、经济开发区、市属企事业单位、驻眉机构和1区5县131个乡镇的调查统计与数据汇总分析。

  此次普查是眉山自成立地区以来首次由市政府组织实施,专门以在眉台胞、台属、台资企业及其海外亲属、分支机构为特定对象的一次系统化、专业化普查行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量大,得到了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广大台胞台属和社会公众的密切配合,完成了预定目标。统计汇总结束后,市台办又专门抽调人员对10家在眉台资企业、20户在眉台胞和50户眉山籍台属进行了走访调查,对全市台资企业发展情况、台胞台属民间交往动态和我市对台工作整体趋势有了深入了解。为做好普查成果利用与转化,充分发挥现有涉台资源的桥梁纽带作用,研究制定对台工作的对策措施,推动全市各项对台工作全面、深入、可持续发展,形成本调研报告,供参考。

  一、现有台情概述

  (一)台胞、台属人员构成情况

  普查结果显示,截至普查时点2009年8月31日,全市登记在册的眉山籍在台人士1029户,4116人,其中去台人员686人,眉山籍台胞3430人,在眉台属19894户,79576人,在眉定居及常住台胞53人,往返于眉台两地的台胞年均在200人次左右。

各区县去台人员、眉山籍台胞、在眉台属三类人员数量分布情况见下表:

区域

眉山籍在台人士

在眉台属

去台人员

眉山籍台胞

东坡区

249

1245

28884

仁寿县

238

1190

27608

丹棱县

78

390

9048

青神县

55

275

6380

彭山县

52

260

6032

洪雅县

14

70

1624

全市

686

3430

79576

4116

单位:人

  从地域分布情况看,眉山籍在台人士主要出自东坡区和仁寿县,如下图:

  眉山市台胞台属区域分布比重图

  从台胞台属关系产生的渊源来看,眉山籍在台人士主要有四类人员:一是1949年解放前后迁移至台湾的原国民党官兵,可称为第一代台胞;二是第一类人员的二代、三代后裔及其在台亲属;三是改革开放后因婚姻关系移居到台湾的眉山人及其在台亲属;四是原居住于香港、澳门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后因学业、事业、婚姻等各种原因移居到台湾地区的新增华人或华侨及其在台亲属。在实际填报数据中,由于很多普查对象仅提交了引起台胞台属关系首次产生时的亲属人员资料,对第二类人员,即第一代台胞在台湾的子女情况未填写详尽,导致从获得的数据来看,我市去台人员及眉山籍台胞中,第一类人员占绝大多数,约90%,第二类人员不到10%,第三类、第四类人员所占比例很小,仅1%左右。但是,由于686名去台人员仅为普查对象填报的在台亲属代表,尚未包括其大量在台子女、孙子女等二代、三代家庭成员,故而应当认为,第一类人员数量在逐渐减少,第二、三、四类人员数量在逐渐增加,其中第二类人员应当占多数。也是由于上述填报过程中的原因,从年龄来看,登记在册人员中第一代台胞大多出生于上世纪30年代前后,至今已是80岁及以上的老人,第二、三、四类人员则正值壮年,大多事业有成,其年龄主要在20-50岁之间。如图:

眉山籍在台人士构成比例

  与台湾地区现有2300万人口相比,眉山籍在台人士约占台湾地区人口总数的0.178‰,即每万名台湾人中有近2个人与眉山存在历史渊源关系。与全市348万人口相比,在眉台属约占全市总人口的2.3%,即每1百名眉山人中有超过2个人与台湾人有亲属关系。

  从居住地看,眉山籍在台人士常住地除香港、澳门和其他国家以外,在台湾地区则遍布全岛,并相对集中于台北、台南、台中、高雄等主要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在眉台属主要集中在乡镇及农村地区,约占80%,生活在县城及市境外其他城市的不到20%。文化程度以小学、初高中为主,社会职业以务农和外出打工为主。

  从统计情况看,在眉台属与眉山籍在台人员之间现存三代以内亲属关系主要以兄弟、姊妹、叔侄、姨侄、祖孙关系及其姻亲关系为主,1名眉山籍在台人员对应在眉台属大约是3到5户有20人左右。由此说明,我市在眉台属与眉山籍在台人士之间所存亲属关系仍主要集中在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及其姻亲关系以内。

  此次普查还统计到在眉定居及常住台胞53人,往返于眉台两地的台胞年均在200人次左右。经调查,在眉定居及常住台胞主要是在眉台资企业的台籍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少部分为返乡定居台胞。每年往返于眉台两地的200名台胞中超过90%为回乡探亲台胞,不到10%为来眉经商或商务考察,仅1%左右为来眉旅游或其他目的。

  (二)在眉台资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统计,全市现有规模不等的各类台资企业22家,其中2家尚在建,分别是眉山大润发购物中心和眉山昌宏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台资企业总投资约6.5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在3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有7家,其中7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有4家,分别有眉山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眉山大润发购物中心、四川大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金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眉山福满多食品有限公司、眉山昌宏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眉山东坡区大亨鱼翅海鲜餐厅。其余15家主要为台胞个人投资企业,投资额基本都在500万元以下。台资企业的产业主要涉及化工、纺织、饲料、旅游、通信、五金、建材、餐饮娱乐、休闲美容等行业。2008年全市台资企业实现总产值约12.5亿元人民币,税收约5000万元人民币。除台胞个人投资外,台商集团投资背景主要有台湾顶新国际集团、统一集团、和桐化学集团、大成集团、润泰集团等。在眉台资企业情况见下表。

眉山市台资企业名录

项目名称

注册日期

总投资

(万美元)

台湾

投资方

台资投入方式

主导产品

产值

销售额

(人民币)

利税

(人民币)

1

眉山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1993

2500

台湾统一企业

独资

猪、鱼、家禽饲料

7084

6957

 

2

眉山大润发购物中心

2009

2500

台湾润泰集团

独资

休闲购物

在建

3

四川大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08

2000

台湾大成集团

合资

猪、鱼、家禽饲料

 

 

 

5

眉山福满多食品有限公司

2005

1000

顶新集团

独资

食品

25000

25000

1037

4

四川金桐精细化工

2001

500

台湾和桐集团

合资

磺酸

28950

58500

358

6

眉山昌宏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09

500

台胞王鸿泰等8人

独资

农产品

在建

7

眉山东坡区大亨鱼翅、海鲜餐厅

1995

500

台湾稳城余有限公司

独资

中餐、海鲜

1200

1176

74.67

8

华西混凝土外加剂

1998

222

启欣集团

独资

混凝土外加剂

 

 

 

9

四川宏宇科技有限公司

2002

80

台胞翁国雄

合资

通信设备

 

 

 

10

眉山鑫发建材有限公司

1993

71

台胞曾再发

独资

生产销售页岩砖

390

380

18

11

谊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992

52

台胞曾再发

独资

园林设计、花卉生产销售

 

 

 

12

眉山牧昱养殖有限公司

2006

70

台胞林苍海

独资

饲养母猪、仔猪、成猪及猪销售

350

270

 

13

眉山牧昱休闲山庄

2006

25

台胞林苍海

独资

餐饮、茶楼、棋牌

10

10

1

14

彭山金龙公司

2001

36

台胞翟平洋

独资

娱乐行业

 

100

10

15

眉山优利康通信电子有限公司

1993

30

台湾欧蒂康股份公司

合资

光连接器、光纤

200

190

46

16

四川美敦油墨有限公司

2003

22

台胞李德伟

独资

化工产品

 

 

 

17

眉山协兴纺织有限公司

2001

17

台湾信利寝具有限公司

合资

化纤丝

87

84

2.55

18

魅力38养身馆

2004

12

谢侑霖

独资

美容、养身、茶楼

 

60

1

19

圣多利(湖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03

6

吕伟

独资

销售农药、有机肥料

200

180

1.5

20

眉山茂丰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2006

 

台胞陈金定

独资

其他未列明的制造业

21

眉山瑞华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2006

 

台胞郭瑞钦

独资

其他未列明的制造业

22

台北餐馆

2009

 

台胞邱明贤

独资

 

  从台资企业落户眉山的时间来看,最早于1992年台胞曾再发在眉山投资开办谊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开始,18年间有12个年头每年都有台资企业落户,台资企业入驻眉山的最高峰时段集中在2006年,落户了4家。投资额在3500万元以上的7家台企除眉山统一企业有限公司落户于1993年,东坡区大亨餐厅落户于1995年外,其余5家均为2001年眉山建市后落户。如图:

眉山市台资企业发展速度表

  从台资企业落户眉山的区域来看,落户东坡区的台资企业最多,有12家,占全市台资企业总量的54%,其次是彭山县5家,占23%,洪雅和仁寿各2家,各占9%,青神县1家,占5%,丹棱县至今未有一家台资企业。如表:

眉山市台资企业分布情况表

东坡区

12

仁寿

2

彭山

5

青神

1

洪雅

2

丹棱

0

全市

22

 

             各区县台资企业数量比重图

 

  二、现有台情资源特点

  (一)眉台两地亲属关系以三代以内为主,亲情、乡情浓厚。

  如前所述,此次普查统计上来的686名眉山籍去台人员年龄基本在80岁上下,与国内现存最高代亲属间主要以兄弟、姊妹或父子、母女、叔侄、姨侄关系为主,血缘关系较为紧密,对应国内亲属家庭大多在3-4户以上,加上姻系亲属,后代数量庞大,同宗同祖意识强烈,相互间仍然保持着较为浓厚的亲情关系。此外,很多去台人员离开眉山后已是多年未返乡,思乡之情、桑梓之念迫切,既希望利用各种机会回家乡走一走、看一看,又十分关心从各种渠道了解家乡的发展变化。

  (二)眉台两地民间交往活跃度不够,人员往来偏低。

  目前,台胞往来眉台两地保持在年均200人次左右,占此次普查到的眉山籍在台人士总数的4.8%,占台湾地区总人口的万分之0.86,与在眉台属间的比例为1:398。由于来眉台胞中只有不到10%为来眉经商或商务考察,仅1%左右为来眉旅游或其他目的,因此,假设200名来眉台胞均为来眉探亲,每次每户4人,则有50户在台家庭来眉,占眉山籍在台家庭总户数的4.8%,与在眉台属总户数的比例为1:398。由此说明,国内台属家庭每年每398户才迎来1户在台亲属回乡,有397户台属家庭与其在台亲属当年没有见面,可见眉台两地台胞台属间交往活跃程度不高。

  (三)眉台两地民间交往方式单一,交流手段匮乏。

  在普查阶段后期,笔者通过走访调查发现,1949年两岸隔绝后,眉台两地亲属间直到1979年大陆邮电部正式开办寄台湾邮件后才得以通过信件邮寄方式进行联系,但需经过香港等第三地转寄,既费时又费钱,两岸通邮在经历了从单向通邮到双向非正式通邮,到间接通邮,再到2008年11月4日签订《海峡两岸通邮协议》,才终于实现了全面、直接、双向通邮。至此,互寄家书成为眉台两地亲属间相互联系的主要渠道。然而,眉台两地亲属虽然在通过邮寄家书进行联系联络方面已无障碍,但由于长期以来在交往途径上受到的人为隔绝与阻滞,部分在眉台属已经丢失了其在台亲人的联络地址,个别甚至不知其健在与否,再加上许多上一辈老人普遍是文盲或小学阶段文化水平,其儿孙一代又与上一代人存在不同程度的代沟,两地书信往来反而有日渐减少的趋势。与此同时,网络、电子邮件等现代传播手段虽然正成为现代社会交往主流手段,但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条件和网络普及有限,大量生活在农村的在眉台属难以充分借助这一新手段与在台家属建立联系,导致眉台两地间民间交流方式普遍单一,交流手段匮乏。

  另外,从来眉目的来看,台胞赴眉旅游、观光、商务考察或参加我市各类重大活动的人数极其有限,说明我市在吸引台胞来眉的手段上尚有待创新。

  (四)台资企业发展不佳,尚未形成集聚效应和规模效益。

  截至2009年,台资企业来眉发展已有18年的历史。1997年眉山建地区以前仅有台资企业5家,且全都在原眉山县。1997年后,12年间有17家台企落户眉山。目前,除在建的2家(大润发、昌宏)外,仅有3家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企业(大成、福满多、金桐),这3家的主导产品分别是饲料、方便食品和磺酸,另有1家(华西混凝土外加剂厂)已被德国巴斯夫集团收购,其余11家大多为台胞以个人名义投资。总体而言,在眉台企投资领域过于分散,没有形成集聚效应,一定程度上缺乏规模以上的大企业和品牌企业入驻,现有台企在我市确立的八大优势产业中所占份额偏低。

  三、对策建议

  (一)立足亲情、乡情、友情,激活眉台两地民间交往。

  立足于眉台两地亲属间仍然保持着较为紧密的代系关系这一现状,鼓励在眉台属多向其在台亲人写家书,寄家信,加强彼此间联系,要多向台胞反映家乡变化面貌,吸引台胞更加关注眉山,鼓励他们常回家看看。如当前两岸开放旅游业后,针对台胞台属相对集中地区,可组织两地亲友团相互开展探亲、祭祖、旅游、观光等。

  (二)搭建各类活动平台,创新眉台两地交流手段。

  深入挖掘对台交流各类资源,整合多种渠道和手段,吸引和邀请台胞、台属参加市、区县举办的各类社会化大型活动,支持和鼓励各类涉台民间团体开展活动,丰富眉台两地交流的形式与内容。如彭山县彭氏宗亲会曾在今年成果举办了彭氏后裔赴彭祖山祭祖活动,邀请到了多名在台彭氏后裔参加。今后举办的各类活动,如三苏国际文化节、彭山县长寿文化节等都可以邀请台胞参加。两地间还可举办中小学生书画、作文比赛等,加强青少年教育与往来。

  (三)大力开展走出去战略,加强入岛交流与宣传。

  加强我市赴台团组的入岛交流工作,精心筹划组织经贸、农业、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各界别团组赴台湾地区开展活动,同当地对口单位和部门建立联系,广交新朋友、深交老朋友,探索建立眉台两地互动合作机制。赴台团组在台期间可适当拜访当地眉山籍在台人士,强化宣传与沟通。

  (四)加大对台招商引资,优化台资企业发展环境。

  在现有招商引资政策环境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针对台资入眉的优惠条件,分析我市承接台资内移、产业转移的优势所在,大力开展园区招商、项目招商等。同时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优化台资企业发展环境,实现台资企业做大做强。(撰稿人:眉山市台办副科长何玲珑)

编辑: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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