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及附件相应条款规定:组团社和接待社在旅游者正当权益及安全受到威胁和损害时,应主动、及时、有效地妥善处理;
双方对损害旅游者正当权益的旅行社,应分别予以处理;
双方应分别指导和监督组团社和接待社保护旅游者正当权益,依合同(契约)承担旅行安全保障责任;
旅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领队和导游共同协商,妥善处理,并分别向组团社和接待社报告。
相关链接:《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