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2008年6月3日】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这次会议对于尽快恢复海协会与海基会的交往与商谈后优先协商解决的两岸周末包机和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2008年6月2日】台湾当局在“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上提出大陆游客赴台五项配套措施,包括规划8到10天环岛优质示范行程、建立购物保障机制、落实每人每日最低接待费用80美元等,措施的提出使得赴台游的实现更加具体化。
【2008年5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28日下午同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举行了会谈。胡锦涛指出,当前,恢复两岸协商谈判并取得实际成果,是两岸关系改善和发展的重要标志。我们应该在“九二共识”基础上尽快恢复海协会和海基会的交往协商,通过平等协商务实解决两岸间的有关问题。两会恢复协商后,首先要解决当前两岸同胞最为关心的两岸周末包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问题。只要双方共同努力,这两件事完全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办成、办好。希望今后两会制度化协商能够顺利推进、不断取得成果,并在双方方便的时候进行两会领导人互访。台湾同胞期盼大陆同胞赠送的一对大熊猫“团团”和“圆圆”尽早到台湾去,我们会积极促成。
【2008年5月26日】台当局“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正式授权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就周末客、货运包机和大陆游客赴台观光等3项议题与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展开协商。
【2008年5月22日】台湾立法机构初审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未来不论台湾民众或是大陆观光客,都能在台湾的风景区或银行,合法以人民币兑换台币。
【2008年2月25日】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旅行业联谊会在桂林开幕。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交流局局长戴肖峰在会上透露,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经磋商,已就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技术性问题基本达成共识,赴台湾旅游相关工作取得了重要的实质性进展。
【2008年1月8日】国台办交流局局长戴肖峰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表示: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两岸旅游行业组织2007年共进行了4次磋商,已在纯技术问题上达成基本共识。
2006年以来,两岸旅游行业组织已先后就此进行6次技术性磋商。讨论了旅游形式、团队人数、每日配额、赴台停留时间、开放区域、市场秩序规范、权益保障及纠纷处理、证件采认、旅游包机等议题,其中纯技术问题目前已达成基本共识。
2007年
【2007年9月8日】首批赴台湾澎湖旅游的三十七名福建居民搭乘“闽珠一号”从福州马尾客运码头顺利出发,抵达马祖后将转机飞到澎湖,开始为期三天两夜的“澎湖之旅”。 这标志着福建—澎湖双向旅游往来正式开通,福建居民可通过马尾—马祖、泉州—金门、厦门—金门三条线路赴澎湖旅游。
“澎湖游”的成行,将促进闽澎之间的人员和经贸往来,标志着两岸旅游业的进一步密切合作,对于两岸未来的旅游合作交流及其他方面的交流合作都有一定推动作用。
【2007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开幕式上发表演讲时强调,大陆同胞赴台旅游不是“国与国之间的旅游”。希望台湾有关方面在大陆同胞赴台旅游问题上,能够切实顺应民意,采取务实、积极的态度,协商解决遗留的问题。只要台湾当局真心支持两岸旅游民间组织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大陆同胞赴台旅游即可实现。
【2007年4月1日】 台“陆委会”主任委员吴钊燮表示,四月一日开始实施包括开放大陆游客经金门、马祖前往澎湖旅游,以及澎湖居民可经金马赴大陆等新政策。
【2007年3月28日】国台办发言人杨毅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积极推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是大陆不变的态度,任何人为设置困难,拖延磋商进程的做法,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2007年3月1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人代会的记者会上表示,我们积极推进两岸全面的、直接的双向“三通”。首先要解决两岸客运包机周末化的问题和两岸货运包机便利化的问题。他指出:“大陆同胞到台湾旅游已经期盼多时了,准备多日了,我们希望早日实现这个愿望。”
【2007年3月28日】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李维一表示,两岸民间行业组织之间,已就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展开了四次磋商,取得了一些进展。只要两岸民间行业组织就各项问题达成了共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将会成熟。
【2007年2月8日】“海峡两岸旅游可持续发展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三十多位两岸旅游业界人士在座谈会上积极为促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良性发展献计献策。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副会长张铭清在致词时表示,此次研讨会是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之前最重要的热身,希望两岸旅游能够体现和谐的精髓,他并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来形容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2007年2月7日】 大陆国家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敲定了首批台湾游组团旅行社的名单,包括厦门建发国旅在内的32家国际旅行社进入首批名单,这标志着“大陆居民赴台游”已进入倒计时。
【2007年1月8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近日就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事宜进行了第三次技术性磋商。据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就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事宜进行了第三次技术性磋商,双方就各自关切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地交换了意见。
2006年
【2006年11月16日】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在上海开幕,七十个交易展位、六百三十平方米的展台面积、三百二十五名台湾展商,带着一种期待与向往,由台湾观光协会组织的庞大台湾参展团,在交易会上刮起了猛烈的“台风”。
【2006年11月3日】首届“海峡两岸台北旅展”在台北揭幕,大陆派出500人代表团业者,包下255个展位。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执行会长张希钦、台湾观光协会会长张学劳等两岸旅游界同仁为旅展正式向业界、公众开幕剪彩。台湾观光协会会长张学劳表示,这是最值得纪念的历史时刻,两岸旅游迈出重要的一大步。
【2006年10月3日】台湾民间旅游组织“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完成财团法人的设立登记工作并正式挂牌运作,标志着台湾方面与大陆协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等两岸旅游相关事宜的窗口正式开通。
【2006年9月6日】第二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在厦门开幕。继2005年首届旅博会成功举办后,本届旅博会更加凸显海峡旅游主题,在全部320个展位中,台湾旅游机构共占60个,同时还邀请来自台湾七大旅行业公会(协会)194人,金门、马祖地区业者92人参会。
【2006年8月17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议在青岛市召开。中国旅游协会会长、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会长邵琪伟在会上说,这表明大陆方面为实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
【2006年5月17日】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李维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台湾主管部门应该尽快允许台湾民间旅游行业组织和大陆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进行协商,尽快地形成共同的共识和协议,促进大陆游客早日实现赴台湾旅游。
【2006年4月16日】为规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在第二届两岸经贸论坛刚落下帷幕之际,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联合发布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2006年2月15日】来自宝岛台湾的300多位旅游业界代表与大陆的500多位同行相聚旅游名城哈尔滨,共同出席“第九届海峡两岸旅游联谊会”。
【2006年02月24日】国家旅游局旅游促进司司长刘克智在国台办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希望台湾当局尽快把人为把大陆赴台旅游人士分成三类的做法取消掉,真正以实际行动顺应民意,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问题上采取比较务实积极的态度。刘克智表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将按照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的原则来开展。
2005年
【2005年11月23日】“2005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在云南昆明开幕,首次特邀台湾旅游业界参展。 由台湾饭店、主题乐园和旅行社等业界组成的代表团,在会场设置“台湾展馆”,预料将吸引许多有兴趣组团前往台湾观光的大陆旅游买家参观预购台湾旅游产品,这也是台湾业界首度参展的大陆国际旅游交易会。
【2005年11月16日】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李维一表示,为了推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早日实现,谋求两岸合作和共赢,大陆方面也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的名义明确公开欢迎台湾旅游业界民间组织来大陆,与我们就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事宜展开协商,作出安排,达成共识。
【2005年11月5日】中国旅游协会会长邵琪伟在台北表示,为推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早日实现,谋求两岸旅游业的合作共赢,大陆方面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的名义,欢迎台湾旅游业者民间组织,来大陆就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相关事宜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展开协商,达成共识,作出安排。
【2005年10月28日—11月6日】国家旅游局局长、中国旅游协会会长邵琪伟先生率“大陆赴台旅游考察团”以民间身份赴台实地考察旅游线路和设施,引起热烈反响。考察团此行主要目的为考察大陆居民赴台的旅游线路以及台湾的各项旅游接待设施,重点深入旅游景点景区、旅游住宿设施、旅游交通状况、购物游乐场所等相关旅游服务企业,着重从适合大陆旅游者需求的角度,考察台湾的旅游产品、接待条件、服务水准和旅游安全保障。
【2005年9月6日—8日】 海峡两岸旅游业界代表参加“首届海峡两岸旅游博览会”,为促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进程,便于两岸旅游界民间组织沟通交换意见。
【2005年6月27日】大陆福建厦门市已成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中转站。福建居民到马祖旅游,上午正式启航,台湾民意代表曹尔忠、陈振清在马尾港迎接,82位来自大陆福建的观光客踏上马祖,马祖观光发展将进入新的一页。
【2005年5月20日】国家旅游局就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旅游局发言人张坚中,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三点原则:一、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是两岸中国人之间的事情;二、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将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开展;三、大陆旅游业者与台湾旅游业界及相关人士将积极推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早日实现。
【2005年5月3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受权宣布:正式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2004年
【2004年12月2日】 开放福建居民赴金门旅游。金门观光旅行主要内容为,安排参访金门“国家公园”、闽南聚落建筑、自然生态、战役纪念等观光景点,游客还可以在金门马山观测所和小金门湖井头战史馆瞭望厦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进一步开放。
2002年
【2002年5月1日】台当局进一步允许所谓“第二类”大陆人士赴台旅游。而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至今未能全面实现。
2001年
【2001年底】台湾当局迫于压力,通过了一份《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但将大陆居民分为3类,先允许其所谓的"第三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但因为种种原因将大陆居民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大陆生活工作的人士;第二类是出访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人士;第三类则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工作、学习、定居的中国大陆公民。台湾当局先允许“第三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上世纪80——90年代
【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颁布《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对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旅游的具体事项作了规定。
【1987年10月15日】由于大陆方面持续释出改善两岸关系的善意,加上台湾岛内要求改善两岸关系的呼声日渐增高,1987年10月15日,台湾当局宣布,开放老兵回大陆探亲,并规定自1987年11月2日起,凡在大陆有血亲、姻亲、三亲等以内的亲属者,均可向台湾红十字会登记,经第三地赴大陆探亲。
海峡两岸同胞近40年的隔绝状态终于被打破,台湾掀起了一股“登陆探亲热”。据统计,台湾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仅1个月时间,大陆就接待台湾同胞13000人次。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希望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互通讯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学术文化体育工艺观摩。此后,大陆方面全面开放、热情欢迎台湾各界人士前来大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