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人民大会堂签署《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合作协议》,在五年期内,华夏银行为台资企业意向性提供总额为2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支持和多种金融服务。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华夏银行董事长刘海燕分别致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与华夏银行行长吴建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陈云林指出,此次华夏银行与国台办签订《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合作协议》,为台资企业提供专项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是大陆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为支持台资企业发展而推出的一项积极措施,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凡是涉及到台湾同胞利益的事情都要认真对待,凡是向台湾同胞做出的承诺都要认真履行” 重要指示的又一举措,必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台资企业的融资环境,有助于台资企业更好地在大陆发展。
刘海燕指出,华夏银行一直关注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和台资企业在大陆的发展,此次与国台办合作,发挥华夏银行作为股份制商业金融机构具有的灵活、便捷融资优势,努力为台资企业搭建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通过互利、诚信、合作,共同实现支持台资企业发展、促进两岸经贸交流的合作目标。华夏银行将在五年内为台资企业提供2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支持,并对台资企业授信申请在操作和审批程序上优先办理,希望通过与台资企业的具体合作,实现多方共赢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