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努力,优化两岸农业合作的环境和条件。两岸的管理机构要实施更宽松的政策、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为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铺平道路。要通过协商,就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通关措施、动植物检疫、农产品运输便捷化等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管理。要积极为台胞在大陆投资经营农业、推广技术提供必要的融资帮助。要尽可能地做好各方面的服务工作,使广大台商愿意来、发展好、做得久。
二、统筹兼顾,拓展两岸农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要继续拓展合作面,在农林牧渔、种养加、产供销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大农业合作,努力吸引各行业的农民兄弟广泛参与,使他们广泛受益。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在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方面扩大生产规模,发展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要利用高新技术提高传统产业的科技含量、附加值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要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凝聚智慧,抢占前沿,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创立中国人的农产品品牌。
三、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和发展两岸农民的利益。在促进两岸农业合作的进程中,要始终把维护和发展两岸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设身处地考虑他们的愿望和需要,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创造便利条件。两岸要共同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切实保障农民的正当权益。大陆有关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好市场,保护好台湾农产品的品牌和利益,维护好大陆市场的信誉和形象。
四、着眼长远,逐步建立和完善两岸农业合作机制。当前,可以考虑由两岸农业专家、产业界人士就两岸农业合作的基本问题和未来发展进行专门的研究和规划,比如:研究双方的比较优势,确定今后合作的战略、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研究双方合作的机制和分工,确定双方的职责和合作方式;研究如何共同打造产品品牌、制定市场营销战略、建立营销网络等。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