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招商引资的主要奋斗目标:引进国内外资金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保持在40%以上;到2010年,引进国内资金规模达到2500亿元左右,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达到75亿美元以上。
为了实现全区招商引资的奋斗目标,今后自治区招商引资工作将重点围绕化工、冶金、能源、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六大产业集群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业、城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展开。并按照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推进的原则,形成点、面、线、体网络化的招商体系。同时,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联系推进责任制,一个大项目、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对有功人员及部门予以奖励。
在硬环境建设方面, 要不断加大自治区交通、通讯、水利、生态、环保、能源和口岸、城市、开发区、产业集群区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力度,改善硬件环境,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投资企业对电力、运力、土地、水资源等方面的需求。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商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为招商引资打造和谐的投资软环境。
2005年8月16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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