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经验和调动县内资金、人才开发建设林西,推动林西县对内对外开放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发展,林西县招商引资工作以出台新的优惠政策。
政策规定:新办加工型企业或现有企业招商引资扩大规模组建的新企业,以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10年以前,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给予优惠。新办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也可享受3年内企业所得税全额免征政策。
新办年营业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餐饮连锁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用工人数50人以上的大型商贸流通连锁企业和物流配送中心,新办的咨询业、信息服务业、资产评估、科技服务业、人才培训等中介服务机构,企业所得税, 2年内全额给予优惠,2年后减半优惠3年。
在人才引进、社会保障上政策规定:硕士生及特殊专业人才应聘来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职务工资可在原有基础上向上浮动3级,工作满5年后,浮动工资转为固定工资,由县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企业聘用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投资额较大或牵动作用较强的项目投资者及贡献特别突出的引进人才,经本人同意,可聘为同级党委、政府的经济顾问,或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和荣誉职务。投资者及聘用的人员,在用水、用电、供暖、就医和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各方面,享有林西居民同等待遇,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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