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台办于8月9日至17日举办了2005“海峡两岸少数民族文化交流活动”。来自台湾中南部的少数民族代表(包括排湾族、布农族、阿美族等)共37人参加了交流活动。 为把交流活动办好,自治区台办和锡盟台办,选择了能够代表内蒙古少数民族文化的精品线路,从少数民族文化发源地——草原开始,到少数民族文化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塞外名城——呼和浩特结束,行程1500多公里。交流团游览了锡林郭勒大草原、洪善达克沙地、世界地质公园—阿斯哈图石林等自然景观;参观了贝子庙、昭君墓、大召寺、内蒙古博物馆等名胜古迹;考察了呼和浩特市的金川、如意开发区以及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观摩了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代化的生产线。通过这些活动让交流团的成员们对内蒙古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 在行程中,自治区台办精心安排了具有民族特色的节目,包括民族歌舞专场演出、蒙古族婚礼表演、马术表演、摔跤比赛、大型篝火晚会、参观廷、巴特牧场、访问牧户体验牧民生活等,把少数民族文化、草原文化贯穿于活动的始终。交流团成员走下飞机一脚踏进了草原,热情好客、能歌善舞蒙古族同胞手捧哈达美酒,送上纯真的祝福,让同是少数民族的台湾同胞有一种宾至如归、似曾相识的感觉。独具草原特色的奶茶、炒米、手把肉、烤全羊、马奶酒让台湾同胞大饱口福。原汁源味的蒙古族歌舞演出顶碗舞、筷子舞、马头琴曲让台湾同胞们耳目一新。通过一系列活动,交流团充分感受到草原民族文化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煊烂多彩的特点。 8月14日,根据交流团多民族多工种(有社团理事、乡镇里长、社区负责人、教师、学生、妇女工作者等)的特点,自治区和锡盟两级台办安排交流团与锡盟盟委、行署、民族委员会的领导以及当地的少数民族代表、教育界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在友好、融洽、热烈倾心的座谈中,大家畅所欲言,相互介绍各自民族的历史渊源、文化艺术、风俗习惯等,共同展望美好的前景。交流团团长张女士对大陆重视、扶持少数民族各方面的发展表示赞赏。来自高雄的社区理事长郑先生就《反分裂国家法》提出了几个问题,自治区台办的领导给他作了耐心细致的解释,使所有在座台湾同胞真正明白了《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维护和平的法律而不是战争法,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它必要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 通过开展这次交流活动,使台湾少数民族同胞对内蒙古以及内蒙古少数民族文化有了深刻的了解和认识;拉近了两岸少数民族同胞间的距离并建立了友谊;在接待过程中,自治区和锡盟两级台办热情周到的服务以及台胞所到之处受到的欢迎和礼遇,让他们深深地体会到两岸同胞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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