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朱子集宋学之大成,着为《四书章句集注》。朱子殁未久,蒙元入主中国,有识之士多绝意仕进,隐逸山林,著书以终。其所读之书,多为朱子之作;其所著之篇,亦多是研究朱子学说之心得。其中尤以《四书》类著述,最为重要。论者多以元儒《四书》类著述仅在发明疏释朱子《四书章句集注》而已。实则元儒治学崇尚务实,其订补朱子《集注》,多有所据,非仅依人为学,墨守旧说而已。元代《四书》类著作有其继承之一面。也有其开创性之一端。今取元儒许谦为例,盖许谦为金华学者,最得朱子之正传,但细看其《读四书丛说》一书,既有推尊朱子、发明朱子者;更有补充朱子、订正朱子者。许谦如此治学成果,固然是他个人深造所得,尤其受他的老师王柏、金履祥的影响。本计划将就元代《四书》类著述状况、许谦生平与著述、许谦对朱子《四书章句集注》的因袭与开创等方面作多方探讨,希能补正一般经学史轻忽元代的偏见,有助于元代《四书》学之深化。
关键词:元代、《四书》、许谦、《读四书丛说》
一、朱子《四书章句集注》与元代《四书》类著作概说
《四书》之学,二程表章于前,朱子(1775~1849)集结于后,所著《四书章句集注》﹙以下简称《集注》﹚ ,积平生之力为之,至垂殁之日,犹考订《大学诚意章》注。朱子曾说:
某于《论》、《孟》,四十余年理会,中间逐字称等,不教偏些子,学者将注处宜仔细看。……某所解《语》、《孟》和训诂,注在下面,要人精粗本末,字字为咀嚼过。此书某自三十岁便下功夫,到而今改犹未了,不是草草看。
又说: 《论语集注》如秤上称来无异,不高些,不低些。 《四库全书总目》也说: 大抵朱子平生精力,殚于《四书》,其剖析疑似,辨别毫厘,实远在《易本义》、《诗集传》上,读其书者要当于大义微言,求其根本。 这部不教偏些子,不高些,不低些,如秤上称来无异,殚平生精力的《集注》,无疑地是朱子一生学问的代表作。
值得一提的是,朱子释经,推崇汉儒,以「简单明了」为上,他曾说: 盖平日解经最为守章句者,然亦多是推衍文义,自作一片文字,非惟屋下架屋,说得意味淡薄,且是使人看者,将注与经作两项功夫做了,下稍看得支离,至于本旨,全不相照。以此知汉儒可谓善说经者,不过只说训诂,使人以此训诂玩索经文。训诂、经文,不相离异,只作一道看了,直是意味深长也 。
注释要留余韵,让人玩索,不可自作一片文字,勿迭床架屋,是朱子注释的原则,也造就了《集注》简约精当的特色。因此读《集注》者,非用心揣摩,实难明白其中义理,而学者也有了发挥的空间。陈普(1244~1315)说:文公《四书》,大意精义,发明抉剔,似无余蕴,今细详之,则其引而不发,留待后人者尚多。 《集注》「引而不发,留待后人者尚多」,正是元代诸儒可以努力所在。
元代学者承继宋学,身处异族入主之时,多绝意仕进,潜心于学。而其治学先后顺序,据汪克宽﹙1304~1372﹚云:《四书》者,六经之阶梯,东鲁圣师以及颜曾思孟传心之要。……而我紫阳子朱子,且复集诸儒之大成,扩往圣之遗蕴,作为《集注》、《章句》、《或问》,以惠后学,盖皜皜乎不可尚已。
汪克宽以进学的阶梯是:欲读六经,先自《四书》,要读《四书》,须从朱子《集注》。所以解释辨明《集注》之作,泉涌蜂出,不可胜数。今《四库全书》所收元代学者所撰《四书》类著述虽然只有十一部 ,但据倪灿﹙1627~1688﹚、卢文弨﹙1717~1795﹚《补辽金元艺文志》著录,元人所撰《四书》类著述多达五十二部,七百余卷 。傅武光所著《四书学考》,考得元代《四书》类著述凡八十四部,这八十四部著作中,以「宗朱之类」中「旁采众家羽翼集注」之「主发明义理者」一类最多,共计四十六部,占元代《四书》类著述过半 。元儒许谦(1270~1337)《读四书丛说》八卷 (以下简称《丛说》),即属此类。
因此若说元代是接续宋学的时代,是推重朱子学说的时代,更是发明朱子《集注》义理的时代,殆不为过。
二、许谦及其《读四书丛说》
《元史.儒学列传》所列诸人中,以许谦最得朱子之正传。盖朱子女婿兼高弟黄干(1152~1221)知浙江临川(今杭州),何基北山(1188~1268)从之学,何基于盘溪讲学,王柏鲁斋(1197~1274)、金履祥仁山(1232~1303)登门受教,许谦白云又学于金履祥,这四人均金华人,他们都隐逸不仕,一生著述讲学,发扬朱子之学最为有功 。明末黄宗羲(1610~1695)纂修《宋元学案》,立<北山四先生学案>,黄百家说:勉斋之学,既传北山,而广信饶双峰,亦高弟也。双峰之后,有吴中行、朱公迁,亦铮铮一时,然再传而不振。而北山一派,鲁斋、仁山、白云,既纯然得朱子之学髓,而柳道传、吴正传,以逮戴叔能、宋潜溪一辈,又得朱子之文澜,蔚乎盛哉!是数紫阳之嫡子,端在金华也。
「北山一派,鲁斋、仁山、白云,既纯然得朱子之学髓」,隐然此四位先生为朱子学之正宗。四位先生中,何基、王柏、处于宋末,金履祥则处于宋元兵马倥偬之际,许谦纯为元代儒者,他讲学长达四十年,学生千余人,于元代彰显发扬朱子者,非许谦莫属。故宋濂(1310~1381)云:先是何基、王柏及金履祥殁,其学犹未大显,至谦而其道益着,故学者推原统绪,以为朱子之世适 。
视许谦「以为朱子之世适」,可见他在元代的学术地位。尤其他一生讲学著述,其著作甚为可观。他除了句读九经、《仪礼》及《春秋三传》外,流传至今的著作有:《读书丛说》六卷、《诗集传名物抄》八卷、《读四书丛说》八卷、《许白云先生文集》等。值得注意的是,许谦的著作大多是以朱学为中心,发挥补充朱子之说,本传说他:读《四书章句集注》,有《丛说》二十卷;……读《诗集传》,有《名物抄》八卷;读《书集传》,有《丛说》六卷。
可见他一生撰作都以朱子学说为中心展开,是深具朱学正统色彩的学者。 许谦曾说:圣贤之心,尽在《四书》,《四书》之义,备于朱子。顾其言辞约义广,读者或不能悉究其义,以一偏之致自异,初不知未离其范围,其可以易心求之哉? 所以,他对「辞约义广」的《集注》真是不敢「以易心求之」的。至于他疏解《集注》的具体方法,据吴师道(1283~1344)说:今观《丛说》之编,其于《章句》、《集注》也,奥者白之,约者畅之,要者提之、异者通之。画图以形其妙,析段以显其义,至于训诂名物之缺,《考证》补而未备者,又详着焉。
所谓「今观《丛说》之编,其于《章句》、《集注》也,奥者白之,约者畅之,要者提之、异者通之。画图以形其妙,析段以显其义」,都足以说明许谦巨细靡遗地发挥朱子之说;「训诂名物之缺,《考证》补而未备者,又详着焉。」则是称许谦能辨明补正朱子之不足。许谦既得朱子之正传,为朱子之世适,一生为学均围绕朱子之说展开,他有功于朱子自不待言。当我们细读《丛说》,除了叹服许谦不余遗力地宗法朱子,羽翼发明《集注》义理外,也会发现书中有相当数量内容援引古注、偏重训诂考证的务实学问,其目的除了证成《集注》外,更要补充订正《集注》。许谦曾说自己治学的态度:于书无所不读,穷探圣微,虽残文羡语,皆不敢忽;有不可通,皆不敢强;于先儒之说,有所未安,亦不茍同也。
如此不敢忽、不敢强、不茍同的治学态度,最具博学思辨的精神。
因此许谦《丛说》之于朱子《集注》,固有其因袭继承的一面,也有其开创辨明的一方。以下即就此二方面,于《四书》中各举一例证说明之。
三、许谦《读四书丛说》因袭朱子《集注》之部
﹙一﹚、《读大学丛说》阐释发明朱子《大学章句》之例
朱子《大学章句》对《大学首章》:「大学之道在明明德」一句的解说是: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集注》,页3﹚
许谦据之发挥作:《章句》:「人之所得乎天」原「明德」之所从来;「虚灵不昧」解「明」字;「具众理应万事」解「德」字。「虚灵」正说,「不昧」反说,作一贯看。下惟虚故灵,虚是体,灵是用;惟虚灵故不昧,虚灵是体,不昧是用;惟虚灵不昧,故能具众理,虚灵不昧是体,具众理是用;惟其具众理,故能应万事,具众理是体,应万事是用。又分看惟虚灵,故能具众理;惟不昧,故能应万事。「人之所得」至「万事者也」是「明德」正训,下三转却是说上「明」字,但为气禀至有时而昏,原其所当明。「然其本体」至「未尝息者」,证其所可明,下言明之之方;「复其初」言明之之效。(《丛说?学说》,页11a)
许谦层层说解《大学章句》,除把朱子所注与经文相呼应外,更以「体」、「用」解说朱子注文各句关系,如此为之作会通,为之析关联,真是极其详尽之能事。
﹙二﹚、《读中庸丛说》阐释发明朱子《中庸章句》之例
《中庸》第二章「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许谦此章共五条解说,第一条先以《语录》发明经义:《语录》:「君子而时中,与《易传》:『中重于正,正者未必中』之意同。如君子而时中,则是中无不正;若君子有时而不中,即正未必中。此说极好,比并体认。」(《丛说?中说上》,页8a)
援引《语录》来发明「中」难于、重于「正」的涵义,是用朱子之言证成朱子之注的方法,此一方法在《读四书丛说》中甚多,也极具说服力。朱子当年作《集注》时,也常与门人弟子相互讨论,这些数据多存在他的文集、语录中,可相互发明补充。宋末至元,诸儒也常用此一方法疏解《集注》,如赵顺孙﹙1215~1277﹚《四书纂疏》、卢孝孙《四书集义》、刘因﹙1249~1293﹚《四书集义精要》等,都用如此方法。《四库全书总目》云:朱子为《四书集注》,凡诸人问答,与《集注》有异同者,不及订归于一而卒,后卢孝孙取《语类》、《文集》所说,辑为《四书集义》,凡一百卷 。
许谦师尊何基曾说:《四书》当以《集注》为主,而以《语录》辅翼之。《语录》既出,众手不无失真,当以《集注》之精微,折衷《语录》之疏密;以《语录》之详明,发挥《集注》之曲折。
「以《集注》之精微,折衷《语录》之疏密;以《语录》之详明,发挥《集注》之曲折。」把《集注》与《语录》的关系绾结得甚好。钱穆﹙1895~1990﹚也说: 《论语集注》最好也有一疏,更好是用朱子的话来自疏其《集注》。
虽是就《论语》而言,其实四子书均是如此。
许谦对本章五条说解,后三条几乎全在发明《章句》义理。如第三、四条: 《章句》曰:「随时以处中」,又曰:「中随时而在」,此「随」字含两意,谓君子每应事之时,各随其事以处乎中,是一日之间,事事而处乎中也。又同此一事,今日应之如此为中,他日应之乃如彼为中,是一事各于时宜不同者处乎中也。 《章句》二「又」字是眼目。(《丛说?中说》,页8a)
把上述文字和《章句》作比较:君子之所以为中庸者,以其有君子之德,而又能随时以处中也。小人所以反中庸者,以其有小人之心,而又无所忌惮也。盖中无定体,随时而在,是乃平常之理也。(《集注》,页19)
很明显地,许谦所云都是为朱子的《章句》作诠释、条畅与提示的工夫,正是吴师道所谓「《丛说》之编,其于《章句》、《集注》也,奥者白之,约者畅之,要者提之」的功用。
﹙三﹚、《读论语丛说》阐释发明朱子《论语集注》之例
在〈 为政篇?不器章〉中,经文仅四字「君子不器」,然「器」字之意,辞约义隐,《集注》融会诸家之说,注曰:器者,各适其用而不能相通。成德之士,体无不具,故用无不周,非特为一材一艺而已。﹙《集注》,页57﹚
许谦更推阐之云:「体无不具」,谓明尽事务之理,以全吾心之所具。「用无不周」,则事务之来皆有以应之,而无纤毫之差失。用之周,如为赵、魏老,滕、薛大夫无不可。大之,则乘田委吏,以至立道绥动,所存皆神体之具也。用之不周,如黄霸长于治民,为相则功名损于治郡时;庞统长于治中,别驾而不能为令,体不具也。﹙《丛说?语说上》,页13b。﹚
可说对《集注》之文推阐详尽。盖「器」主于用,一器有一器之用,未可相通假借;惟成德之士(君子),「明尽事务之理」,故能「全吾心之所具」,即超越个人才性的限制,非特为一材一艺而已。如此,则凡百事务之来,莫不居其地而有以应之,可以为赵魏老,亦可以为滕、薛大夫,莫不可成其用。许谦恐人们对《集注》「用无不周」之意不能完全领会,故具体举《论语》中古人成例以明之 。
﹙四﹚、《读孟子丛说》阐释发明朱子《孟子集注》之例
孟子捍卫儒家不遗余力,极力批判当时天下淫辞邪说,如杨朱与墨子,是先秦哲学家中最雄辩滔滔、最富道德勇气者,此一特质尤其表现于《孟子.縢文公篇.好辩章》,此一长篇读来令人欲罢不能,痛快淋漓。但经文「孟子曰: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之下,《集注》作:气化盛衰,人事得失,反复相寻,理之常也。﹙《集注》,页271﹚
面对如此注释,真有莫名所以之感,许谦把它说解得甚好:《集注》:「气化盛衰,人事得失,反复相寻。」窃谓气化盛,人事得,则天下治;气化衰,人事失,则天下乱,是固然矣。孟子此章答好辩之问,而孟子之辩,专为辟杨、墨而发,则易乱为治,全赖人事以补天道之不足,反气化之衰而至于盛也。观尧、禹之治水,则以人事而回气化;武王、周公诛纣而伐奄;孔子作《春秋》,则以人事而捄衰失。所以孟子亦于衰失之时,辟杨、墨以回气化、正人事也。此正圣贤作用,参天地,赞化育之功。读此章当如此会《集注》之意。﹙《丛说?孟说下》,页2a-b。﹚
此章经文甚长,但《丛说》仅此一条,藉由如此解说,使我们掌握全章经义:尧、禹之治水;武王、周公诛纣而伐奄;孔子作《春秋》;孟子辟杨、墨,其目的都是要回气化、正人事。朱子注文的辞约义广,由此可见。「读此章当如此会《集注》之意」,如许谦者,可谓深会得朱子之意了。
四、许谦《读四书丛说》开创之部
朱子身处理学盛行的时代,他集结两宋各理学大家解释《四书》的义理之说,作为《集注》,成一家之言。但在名物器数的考证方面,《集注》似乎着力较少。但这并不表示朱子不擅长此类,而是当时时代风气如此。《四库全书总目》云:朱子《四书章句集注》研究文义,期于惬理而止,原不以考证为长。
程树德(1877~1944)也说:清初戴东原、毛西河诸家喜攻朱《注》考证之失,殊不知朱子尝与人言:「读书玩理外,考证别是一种工夫,某向来不曾做。」朱子博极群书,并非力不能为,而其言如此,盖当时风气不尚考证。 语极公允。正因朱子「向来不曾做」考证的工夫,因此,留给后来学者相当的空间,如金履祥《论孟集注考证》即针对此多所著墨,许谦也不遑多让。吴师道说《丛说》之于《集注》:「训诂名物之缺,《考证》补而未备者,又详着焉。」便是称许谦承继其师,补正朱子之不足。这应是最有功于《集注》之处。
﹙一﹚、《读大学丛说》补《大学章句》不足之例
《大学.传十章》引《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集注》曰: 《楚书》,《楚语》。言不宝金玉而宝善人也。﹙《集注》,页11。﹚
许谦更为之征引故实:《楚书》:楚王孙圉聘于晋,赵简子问曰:「楚之白珩犹在乎?」对曰:「然。」简子曰:「其为宝也几何?」曰:「未尝为宝。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又能上下说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曾子取其意而言金玉不当宝,惟当宝善人。﹙《丛说.学说》,页22b﹚
朱子掌握了此一故实精义,所作《集注》甚为简明。但许谦则补足此一史实,使我们能更明白其中来龙去脉。
又同章:「伐冰之家不畜牛羊」,《集注》:伐冰之家,卿大夫以上,丧祭用冰者也。﹙《集注》页12﹚
许谦为之补苴:《周礼.天官》:凌人,祭祀共冰鉴,大丧,共夷盘冰。共音恭,鉴胡监反,瓮大口者。春夏祭时用鉴盛冰,而致祭物于其中,以御温热之气,防其味之变也。夷,ㄕ也。夷盘广八尺,长一丈二尺,深三尺,实冰其中,而以ㄕ床置其上,所以寒人死之ㄕ也。﹙《丛说.学说》,页23b-24a﹚
这段凌人的职掌的补充,不只使我们了解古代卿大夫以上凌人的工作内容,也使《集注》更臻完备。
﹙二﹚、《读中庸丛说》补《中庸章句》不足之例
《中庸》第十二章「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集注》:引侯氏 曰:圣人所不知,如孔子问礼、问官之类。﹙《集注》,页22。﹚
但究竟孔子向谁问礼、问官?许谦补充:《家语.观周篇》:孔子谓南宫敬叔曰:「吾闻老聃博古知今,通礼乐之原,明道德之归,则吾师也,今将往矣。」敬叔与俱至周,问礼于老聃,学乐于苌弘。历郊社之所,考明堂之则,察庙朝之度。于是喟然曰:「吾乃今知周公之圣与周之所以王也。」《史记.孔子世家》亦载其事。 《春秋.左氏传》昭十七年:郯子来朝,昭子问曰:「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徙也;鴡鸠氏,司马也;鸤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马也。五雉为五工正,九扈为九农正。」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既而告人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犹信。」﹙《丛说.中说上》,页14a。﹚
许谦引《家语.观周篇》,证成孔子问礼于老聃,学乐于苌弘;又引《春秋.左氏传》,明孔子问官于郯子,如此征引原典乃要是用以申说经文「圣人亦有所不知」的意涵、更要证补《集注》「圣人所不知,如孔子问礼、问官之类」的故实。
﹙三﹚、《读论语丛说》补《论语集注》不足之例
《论语.宪问》子张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集注》:高宗,商王武丁也。谅阴,天子居丧之名,未详其义。﹙《集注》,页159。﹚渊博勤学如朱子对「谅阴」的解释采用「未详其义」的阙如态度,许谦则试为之释:《集注》:「谅阴,天子居丧之名。」《礼》又作梁闇。凡居父母之丧,次在中门外,东墙之下,大夫士居倚庐,谓以两木,一头着地,一头斜倚在墙上,外被以茅茨寝苫枕块,常处此中。诸侯亦为倚庐,而如以围幛。天子既立,柱前有梁,形稍如屋楣,故曰梁闇。(《丛说.语说下》,页17a)
「谅阴」的解释据《尚书.无佚》孔安国《传》:「亮,信也;阴,犹默也。」是把「谅阴」与「三年不言」作呼应。但郑玄却作:「谅闇,谓凶庐也。」其〈无逸〉注:「谅闇转作梁闇。楣为之梁,闇谓庐也。三年之礼,居倚庐,柱楣。」很明显地,以「谅阴」为「居倚庐」的意思。刘宝楠﹙1791~1855﹚《论语正义》曰: 案:《白虎通丧服篇》:「所以必居倚庐何?孝子哀,不欲闻人之声,又不欲居故处,居中门之外,倚木为庐,质反古也。不在门内何?戒不虞故也。故《礼闲传》曰:『父母之丧,居倚庐。』于中门外东墙下户北面,练居垩室,无饰之室。」又曰:「天子七日,公诸侯五日,卿大夫三日而服成,居外门内,东壁下为庐。」然则庐是倚木为之,别以一木横卧于地,以上承所倚之木,即葛洪所谓「下着地」者也。孝子于所倚两旁入,或以苫蔽其一旁耳。既葬,则以短柱将所横卧于地之长梁拄起,若为半屋然,则所谓柱楣者,谓有柱有楣也。」
许谦以谅阴为梁闇,指小乙崩,武丁立,忧丧三年之礼,居倚庐柱楣,不言政事。如此的解释,源自郑玄,而清代学者刘宝楠更广为征引,弥足可信。许谦《丛说》多引古注为说,他虽身处理学昌明时代,对此类古代制度的解释,与擅长考据学的清代学者相比,亦不遑多让。
此外,许谦在<八佾篇>中,举凡「射」、「禘」、「灌」、「奥」、「灶」、「侯」、「朔」、「社」、「三归」等名物典制的考证,许谦都有所论述。这俯拾即是对《集注》的补益与订正,赢得了《四库全书总目》的称许: 其于训诂名物亦颇考证,有足补《章句》所未备,于朱子一家之学,可谓有所发明矣。
﹙四﹚、《读孟子丛说》补《孟子集注》不足之例
《孟子.公孙丑篇.尊贤章》:孟子曰:「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立于其朝矣。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于其路矣。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廛,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矣。」
此章孟子言施行德政,以百姓:士、商、旅、农、民的利益为优先,且要对后四种行业减轻税赋,才是王道。朱子在「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下云:廛,市宅也。张子曰:「或赋其市地之廛,而不征其货;或治之以市官之法,而不赋其廛。盖逐末者多则廛以抑之,少则不必廛也。」
又于「廛,无夫里之布」下注云:《周礼》:「宅不毛者有里布,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郑氏谓:「宅不种丧麻者,罚之使出一里二十五家之布;民无常业者,罚之使出一夫百亩之税,一家力役之征也。」今战国时,一切取之。市民之宅,已赋其廛,又令出此夫里之布,非先王之法也。﹙《集注》,页236-237﹚
朱子此处引张载 、《周礼》说古代赋税之方。许谦此章共有三条疏解,对《集注》有不同意见,其第三条云:按:载师之法,是宅不毛无职事,两事之罚。今孟子乃曰:「廛,无夫里之布」,则是居廛者使出二十五家之泉,而又出百亩之税也。《集注》言「一家力役之征」,是因所引夫家之文而并释之,恐于夫里之布无所当。愚详孟子谓「天下之民愿为之氓」,是境内田间之民,皆使之出是两等之赋,只是于一家田税之外,多出里布尔,与上文「市廛」之「廛」不相关。盖上既曰「市廛而不征」,是居市者已征之,孟子固以为过矣。而又出此两等,不太繁重乎?《集注》上「廛」字既释为「市宅」,于下「廛」字乃曰「市宅之民,已赋其廛,又令出此夫里之布」,二「廛」字合而为一,愚必不敢必知其果如此也。﹙《丛说.孟说上》,页18a-b。﹚
许谦以「市廛而不征」之「廛」为「市宅」,以「廛,无夫里之布」之「廛」为「民居」,分属两不同阶层的居民,如若不然,则市宅之民又要赋廛,又要出夫里之布,岂非重重迭迭缴税?岂合孟子轻税赋、行王道之旨?所以许谦坚定地说「恐于夫里之布无所当」、「愚必不敢必知其果如此也」。
五、余 论
朱子一生集宋学之大成,为百祀师法,巍然为一代大宗。黄干传其学于金华,尤其看重《四书》。他对何基的叮咛是「但熟读四书」,何基终身不忘 。何基弟子王柏也教导金履祥:读书之目自《四书》始 。许谦上承渊源之懿,着为《丛说》。当我们细读《丛说》,不难发现许谦多次援引诸师说法。如称黄干《论语注义问答通释》「之说方备」﹙《丛说.语说下.思不出章》,页15b﹚、「《通释》此说尤委曲详尽」﹙《丛说.语说下.季氏宰章》,页11b﹚,这些,都是称黄干能把朱子《集注》义理说得更臻完备。此外,许谦在《丛说》中尤好采用他的老师金履祥说。如对《论语.泰伯章》《集注》:「大王因有翦商之志,而泰伯不从」说法的检讨,对照金履祥《论语集注考证》与《丛说》二书,不难发现许谦承继接受其师履祥的考订﹙《丛说.语说中.泰伯章》,页21b﹚。此外,在《孟子.尽心下.尽信书章》「血之流杵」,也采金先生说来质疑《集注》:「杵,舂杵也。或作卤,楯也。」 作卤者是,然亦非楯。若以为春杵与楯,茍非写深一、二尺岂能漂之?虽非武王杀之而商人自杀,然亦不至如是之多也。盖卤,乃盐卤之卤,谓地发蒸湿,言血渍于地,如卤湿然。」此金先生之意。﹙《丛说.孟说下》,页12a﹚。
隐然以其履祥说为是。许谦看重考证,务为实学的治学特色,受其师影响自不待言。因此,对《集注》误处,即若读音之微,许谦亦直言不讳,如《中庸》第十二章「君子之道费而隐」,《集注》:「费,符味反。」许谦说:费者,用之广。当作方味反。若符味反者,则姓也。《章句》此音当改。﹙《丛说.中说上》,页12b﹚
总之,许谦承续诸位先师之说,加上他个人深造所得,作为《丛说》,当我们把它归类为「主发明义理」一类《四书》著作时,固然要看重他对辞约义广的《集注》疏释发明之功;更要看《丛说》如何征引古注、援用原典、选取其师考证来补益订正《集注》,这深具开创意义的一面,最是《丛说》一书价值之所在。
作者:廖 云 仙
编辑:妮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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