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庆礼俗
 
 
  来源:-- 中国台湾网      日期:2008-07-09 13:19

 

    古俗男女自三岁生日起至六十岁,所有诞辰都叫做“小生日”,很少公开举行庆生做寿的,只有家人加菜略示庆祝而已。六十一岁年届花甲(下寿),才可祝寿。富有家庭也有摆筵席宴请亲友的,出嫁女儿要办礼物──包括寿衣、寿杖等祝寿。当然前一天少不得要祭祖敬天拜神,宴罢,家人戚友轮流拜寿。时至今日,庆寿的人减少了,连七十一岁(中寿),八十一岁(上寿)的生日,都少人铺张宴客了,只有至亲人等,三五桌简单祝贺而已。

  冥寿:凡先人在六十一岁以前逝世的,子孙必须为先人做“冥寿”,方式与做阳寿一样,不过要准备一些冥间用品,举行祭祀而已。这就是“事死如事生”的传统美德。

 
编辑: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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