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客家文化,传承客家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文化梅州”的发展战略,努力打造集客家文化之大成的“世界客都”和全球客家人的心灵家园这一目标,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氛围,市委宣传部拟定在2006年5月至9月期间举办“客韵飘香”梅州市首届客家新山歌创作、演唱大赛活动。旨在通过活动,推出本地优秀作品和本地创作、演唱人材、挖掘、传承、发展客家山歌,做强做大客家山歌,让客家山歌冲出围龙,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此次大赛由中国共产党梅州市委宣传部主办,梅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梅州市广播电视台、梅州由报杜、梅州市戏剧家协会、梅州市音乐家协会协办。
大赛时间:2006午9月下旬。
大赛地点:在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厅。
征集作品及演唱要求:(一)词曲应具有客家山歌特色、有鲜明的时代精神、有创新的艺术表现手法;(二)近年来的优秀歌曲作品亦可参赛。送选作品要求词曲完整,不能只送词或曲。一般不要求送录音或录像;(三)词曲作者、演唱人员应属梅州籍(含祖籍)或在梅州居住满两年以上的人;(四)演唱可采用民族、通俗、美声唱法,形式以男女声独唱、对唱、重唱(不包括合唱及器乐曲等);(五)演唱语言用客家话或普通话均可;(六)所送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七)参赛作品词、曲要求A4纸打印,一式15份;(八)征稿截止时间6月30日。作品邮寄梅州市委宣传部丈艺科(联系人:熊启亮,电话:2248785)。
奖项、奖全设置:
(一)词、曲创作拟设优秀创作奖5名、创作奖10名,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二)演唱大赛拟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奖全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
(来源:环球客家网)
编辑:蒲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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