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四月八日电 台北消息:台北关税局八日表示,为鼓励旅客到台湾观光消费,观光客在下机后所兑换或提领的新台币额度,将不再纳入总额六万元上限的限制。
“中央社”报道,依据台湾“央行”二00二年公告的规定,旅客携带新台币入境的限额为六万元;而另依旅客或随交通工具服务之人员出入境携带外币现钞或有价证券申报及通报办法规定,外币现钞及有价证券入境之限额为等值一万美元。
台北关税局指出,但相关规定在当局开放大陆旅客来台观光后发生一些问题,就是有大陆旅客抵达桃园机场,下机后通关前至银行兑换新台币,依现规定的每日上限两万元人民币兑换成新台币,初期大约可以兑换到八万余元,目前的汇率则大约九万余元,结果被海关依上述规定,将超出六万的额度予以存关,不让大陆旅客携带入境。
经台北关税局、观光局、银行业者等单位反映情况后,台北关税局表示,已接获“央行”正式公文通知,只要是下机后所兑换的新台币或以金融提款卡领取的新台币,都不再纳入六万元的规定上限内。也就是说,旅客只要是在下飞机后所兑换的新台币,且有结汇水单或金融卡左证,并诚实向“海关”申报携带金额,将不会受到六万元的限制,以鼓励旅客在台湾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