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地区的条件
1、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签注种类
1.D签注:定居
2.J签注:居留
3.T签注:探亲
4.L签注:旅游
5.Q签注: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
6.Y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赴台湾地区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者参见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7.F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
8.C签注: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人员。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有关证件收费标准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加注,每项次20元;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