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批复时间 |
区域范围 |
重 点 合 作 领 域 |
海峡两岸(黑龙江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和农垦示范区)农业合作试验区 |
1999年3月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和农垦示范区 |
创办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发展大宗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大宗农产品转化、升值。与台湾开展农机开发与生产合作,引进、开发技术先进、装备优良的农业机械。 |
黑龙江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于1999年3月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商务部(原外经贸部)、农业部批准设立,范围包括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和农垦总局。
黑龙江省地处祖国东北边疆,是一个农业大省,也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畜牧业和林业生产基地,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与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潜力巨大,发展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设立黑龙江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五个地区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经济实力较雄厚,区位优势明显,农牧业发达。试验区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推动两岸农业合作。对在试验区投资的台湾农业企业,实行优先审批、优先融资、优先验收、优先办照的“四优先”制度和“一站式”联合办公服务,同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黑龙江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将竭力为台商提供宽松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各种制度保障,欢迎广大台湾同胞到黑龙江投资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