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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台湾水果“零关税”第一天

时间:2009-07-10 15:29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8月1日,北京市民在某百货商店的台湾水果专柜前选购台湾水果。 从当日起,祖国大陆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椰子、菠萝、番石榴等15种鲜(包括冷藏)水果正式实施零关税。据了解,这15种水果原本的关税约10%到25%不等。 新华社发(钮一新 摄) 

  2005年从8月1日起,基于对台湾广大果农实际利益的照顾,大陆单方面采取优惠措施,正式对原产台湾地区的菠萝、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柚、枣、椰子、枇杷、梅、桃、柿子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消费者可望购买到既新鲜又实惠的台湾水果

  8月1日凌晨,10吨漂洋过海的台湾水果停靠上海吴淞码头,有幸成为零关税第一批受惠者。这批水果包括莲雾、菠萝、芭乐、杨桃、柠檬和芒果。

  这六种水果原本要缴交15%到20%的关税,不过幸运的是,它们正好赶上了零关税的头班车,今天可以全部免税输入大陆,成本降低大约一成左右。

  基于对台湾广大果农实际利益的照顾,祖国大陆单方面采取优惠措施,8月1日正式对原产台湾地区的菠萝、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柚、枣、椰子、枇杷、梅、桃、柿子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

  在沪台商和当地水果批发市场人士都表示,这一政策的“最终落地”将刺激沪上台湾水果销售,今年中秋佳节可能成为“零关税”后台湾水果在沪销售的一轮“高潮”。

  不少上海市民表示,对台湾水果,从“没有见过”到“尝了第一口”,今后会“不时想到买一点吃吃”。

  在沪台湾水果商已加大进货频率。1日下午4时左右,1个集装箱货柜、大约7吨左右的台湾水果从吴淞码头运抵上海龙吴进口果蔬批发交易市场,经过检疫部门快速、严格的法定检疫之后,作为货主的沪上第一台湾水果商吉谷商贸公司将把水果陆续投放市场。

  龙吴果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征说,实施“零关税”后,下半年上海市场上的台湾水果将明显放量,特别是中秋节,台湾精品水果将是“中秋礼品的上佳选择”。龙吴市场今年台湾水果批发量可望在去年300多吨的基础上增至500吨左右。

  上海市民对台湾水果的熟悉程度也在提升。不久前,两岸迄今最大的农展会在上海举行。当时展会上最常听见的一句话就是“台湾水果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吃过,说什么也要买来尝一尝”。3天展期现场农产品销售额接近5亿元人民币。

  一位郭姓女士说,台湾水果品质好,味道特别,“尝了第一口就忘不了”,今后会“常常想到买来吃吃”。实施“零关税”后,市民期望吃到更便宜一点的优质台湾水果,提前预约、送货上门的销售方式也很受欢迎。

  “嘉惠有加”的善举

  为协助解决台湾水果丰收季节的滞销问题,实实在在地为台湾农民提供帮助,祖国大陆一直积极推动台湾水果在大陆扩大销售。2005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中明确指出:“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的问题,事关广大台湾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切实解决。”大陆有关部门围绕解决台湾农产品特别是优质水果在大陆销售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广泛听取了包括台湾农业界和民意代表在内的各方面人士的意见。5月初在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结束访问大陆、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即将来访之际,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受权宣布,大陆将台湾水果检验检疫准入品种由12种扩大到18种,并将对其中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

  2005年7月2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宣布:为扩大台湾水果在大陆的销售,大陆相关部门已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将于8月1日起正式对原产台湾地区的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

  消息传来,来自上海、北京等地一些超市的消息显示,不少消费者都对零关税台湾鲜果充满了期待。

  针对零关税出口大陆的机会,许多岛内果农都认为机不可失。而贸易商也看好商机,纷纷到盛产菠萝的台东县找农会洽谈,准备把出口到大陆的数量提升到100吨,果农们因此对年底增加收入日益乐观。

  而据台湾媒体报道,云林县农会总干事林启沧表示:凡是有利于台湾农民的举措,我们都欢迎;高雄县农会理事长杨政治说,台湾水果销往大陆要缴交关税,没有太大竞争力,现在关税降为零,等于成本降低,对台湾水果在大陆市场的行销有很大帮助。

  在上海经营台湾精品水果的台商林志鸿表示,大陆正式实施台湾水果零关税政策,对台农和台商都是“嘉惠有加”的一大善举,对台湾水果扩大在大陆的市场份额“绝对是一大利多消息”。

  公告原产地标准

  7月29日,海关总署公告了台湾零关税15种水果的清单、税号及原产地标准等。根据公告,海关凭经海关总署认可的台湾地区签发水果产地证明文件的有关机构和民间组织于2005年8月1日后签发的、能够证明水果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产地证明文件,办理享受零关税水果的征税验放手续。

  原产于台湾地区水果的原产地标准为:在台湾地区完全获得,即在台湾地区收获、采摘或采集。

  海关总署认可的台湾地区签发水果产地证明文件的有关机构和民间组织(第一批)包括:台湾省商业会、台北市商业会、台北县商业会、台中市商业会、台中县商业会、彰化县商业会、台南市商业会、高雄市商业会、高雄县商业会、屏东县商业会、金门县商业会等共11家。

  公告还规定,享受零关税的台湾地区水果,应符合如下运输要求:一、直接从台湾本岛、澎湖、金门或马祖运输到大陆关境口岸;二、经过香港、澳门或日本石垣岛转运到大陆关境口岸。经过上述地点转运到大陆关境口岸的,在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在台湾地区签发的,并以台湾地区为启运地的运输单证。

  根据公告,企业申报进口享受零关税的台湾地区水果时,报关单“随附单据”栏“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填报“06”,其他具体填制要求,仍按海关总署2004年第34号公告执行。

  从即日起,大陆各地海关凭经海关总署认可的台湾地区签发水果产地证明文件的有关机构和民间组织于2005年8月1日后签发的、能够证明水果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产地证明文件,将对15种享受零关税的台湾水果办理验放手续。

  据了解,上述15种水果原本的关税约10%到25%不等。

  海关制定六大便利措施

  新华社记者8月1日就对台湾水果实施零关税走访了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负责人。

  记者:享受零关税的台湾地区水果进口时都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负责人:除了正常贸易所需要提供的通关单证和通关手续外,由于这次零关税措施是大陆单方面宣布实施的,因此,为了确保享受零关税的水果确实来自台湾,海关总署第一批认可了台湾地区11家目前已在签发水果产地证明文件的有关机构和民间组织,进口商需在进口申报时向海关提交这11家机构和民间组织中任一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文件。

  另外在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在台湾地区签发的,以台湾地区为启运地的运输单证。

  记者:请问海关总署目前已认可11家台湾地区的机构和民间组织签发的水果产地证明文件,将来会扩大认可范围吗?

  负责人:海关总署目前已经认可了11家台湾地区的有关机构签发水果产地证明文件,将来那些熟悉台湾水果生产和销售程序、直接为台湾果农服务、又有较完整服务体系的机构和民间组织也会获得认可。

  记者:海关方面已经做了哪些准备工作?是否有相关的便利通关措施?

  负责人:海关总署已于7月29日发布公告,公布了上述15种享受进口零关税的台湾水果的清单、税号、原产地标准及通关验放手续。为了方便台湾零关税水果通关,海关总署已制定六大便利措施,主要包括:开辟专门的快速通关绿色通道、设立临时进出口的专用查验窗口;台湾水果可实行提前报关及时办理通关手续;实施网上支付加快通关的速度;对信誉好的企业实行免查验;节假日、周末可以预约海关24小时加班;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合作。

  各地海关也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制定了相应措施,保障台湾零关税水果顺畅通关。实际上,如果采用空运方式,台湾地区水果最快在当天就可到达祖国大陆办理通关手续,速度非常快。

  记者:去年台湾水果进口情况如何?占当年全部水果进口比重是多少?今年上半年多少?同比增长情况?零关税以后台湾农民和大陆消费者会得到什么实惠?

  负责人:2004年大陆自全球进口水果总额6.18亿美元。其中,自台湾地区进口水果价值237万美元,占同期大陆进口水果总额的0.4%。今年1-6月,自台湾地区进口水果133.9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1%。这批执行零关税的台湾水果原来的进口税率从10%到25%不等,实行零关税后,台湾水果的价格竞争优势十分明显,从今年不断上升的进口量来看,台湾水果在大陆的销量还会增加,消费者可望能购买到既新鲜又实惠的台湾水果。

  (综合本报和新华社8月1日电)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8月02日 第三版)  

8月1日,北京市民在某百货商店的台湾水果专柜前选购台湾水果。  新华社发(钮一新 摄) 
8月1日,北京市民在某百货商店的台湾水果专柜试吃台湾水果。  新华社发(钮一新 摄) 
8月1日,北京市民在某百货商店的台湾水果专柜前选购台湾水果。 新华社发(钮一新 摄) 
编辑:邵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