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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两岸互联网发展论坛 -- 重庆北碚

重庆北碚台湾农民创业园简介

时间:2009-07-10 19:29   来源:中国台湾网综合

 

批复时间

区域范围

重 点 合 作 领 域

重庆北碚台湾农民创业园

2006

10

位于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核心区规划面积5000亩

核心区域按照台湾农民创业服务区、台湾特色园艺生产区、台湾乡村风情观光区、泛农产品加工区四大功能分区的规划发展。

 

 

              重庆北碚台湾农民创业园规划设计图。(图片来源:重庆北碚台湾农民创业园)

  2006年10月,农业部、国台办批准设立重庆北碚台湾农民创业园。重庆物华天宝,地产丰盈,是长江上游和西南地区的物资集散地、商贸中心和通讯枢纽。北碚区是位于重庆市北面的一座卫星城区,因有巨石伸入嘉陵江中,曰碚,又因在渝州之北,故名北碚。

  北碚区生态环境优美,以浓郁的文化氛围、著名的风景名胜、雄厚的科技实力、秀丽的花园城市而名扬四方。先后获得首批“国家级社会发展综合试验区”、“国家级山水园林城区”、“全国造林绿化十佳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卫生模范城区”、“国家绿化模范城区”等称号,为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先天基础。北碚地处重庆主城区内,从地理位置上看,北碚是重庆主城都市发达经济圈的组成部分,是重庆与四川川北地区联系的纽带,人流、物流、信息流集聚。从交通优势上看,随着“521”交通网络(即5条陆路:渝合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中环线、国道212线改造、轻轨6号线;2条铁路:遂渝铁路、襄渝铁路;1条水路:朝天门到北碚的嘉陵江黄金水道)的建立,使北碚与都市发达经济圈融为一体。

  重庆北碚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位于北碚区腹心,在重庆市“江东花木及旅游农业产业带”上,所在地静观镇是重庆的“花木之乡”。连接北碚与旅游风景区金刀峡的碚金公路横穿而过。距市中心和江北国际机场仅半小时车程,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重庆北碚台湾农民创业园位于二环高速公路附近,园区按1个核心区和7个拓展区,即“1+7”的模式布局,规划面积2.5万亩,包括核心区5000亩和拓展区2万亩。核心区按台湾农民创业服务区、蔬菜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区、名优花卉品种繁育区、台湾乡村风情观光区、泛农产品加工区等五大功能分区及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拓展区按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江东花港、名优珍稀鱼类繁育与养殖基地——大地渔村、特色名贵腊梅花生产基地——重庆农谷、美丽乡村——嘉年华、彩叶观赏植物生产示范中心——多彩园艺、优质水果生产基地——金峡桃源、优良畜牧养殖基地——胜天牧野等七大区域规划设计。

  优惠措施

 

  为鼓励台商投资,重庆北碚台湾农民创业园出台了8项优惠措施,在税收、土地使用及费用、办事流程、子女就学等多个方面为园区台商提供扶持优惠。即凡入驻“重庆北碚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的业主,除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三峡库区政策和重庆市、区已有的招商引资政策外,还可享受园区出台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农业生产型企业,在项目投产后的3个纳税年度内,企业所得税区级分成部分100%由区财政专项补贴企业,用于扶持企业发展;从第4年至第5年,企业所得税区级分成部分的50%由区财政专项补贴企业,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2、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美元或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根据项目的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项目规模、经济效益等,建设用地使用费价格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3、鼓励业主从事高新农副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开展规模经营。对生产基地规模超过100亩的企业,100-500亩(不含500亩)土地的,按每亩300元标准奖励;500-1000亩(不含1000亩)的,按每亩400元标准奖励;1000亩以上(含1000亩)的,按每亩500元标准奖励。以上奖励连续3年。

  4、鼓励有资质的企业到园区从事涉农项目的土地开发、生产管理性用房及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建成后可以向社会单位转让、出租或由投资商自办企业。台湾农民自建自用住房,免收建设规费。

  5、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可优先报批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正式营运后的前3年流动资金贷款给予50%的贴息补助。

  6、入园项目所涉及的项目审批、年检等相关手续,由园区统一实行无偿代办制并重点挂钩跟踪服务。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根据需要提出申请,经海关批准,可设立保税仓库或保税工厂。

  7、园区内投资台商的子女入学,可以选择北碚区所属任一所中小学就读;台商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家的子女入学,一律享受与本地市民子女入学相同的待遇。

  8、所称业主包括台湾同胞(含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台商投资企业和台湾与大陆合(作)资企业。利用产地自然资源,生产场地在园区外,总装、销售、注册纳税在园区的台商投资企业,可比照享受园区的优惠政策。

  其他:

  1、若国家、重庆市出台相关新的更优惠政策,本政策将比照进行补充和完善。

  2、本政策适用于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项目所涉区域范围,自公布之日(2008年5月20日)起施行。

  3、本政策属于试行阶段,解释权归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编辑:邵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