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建交后,旅韩华侨的政治生活状况也有所改善。2001年韩国国会“政治改革特别委员会选举关系法小委员会”表示,在韩国境内居住超过5年以上的外国人,可以参加地方选举投票,并在国会内进行运作。2002年3月,韩国法务部决定修改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规定对持有“居住签证”(F2)在韩国境内住满5年以上,或以其他资格停留10年以上的旅韩外国人士赋予类似“绿卡”的可无限期居住韩国的永居权。
旅韩华侨主要从事餐饮、贸易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