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台湾网移动版

    中国台湾网移动版

北京建筑大学2024年招收港澳台学生简章

2024-02-26 14:51:00
来源: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网
字号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北京建筑大学2024年招收港澳台学生的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1.学校简介

  北京建筑大学源于1907年清政府成立的京师初等工业学堂,2013年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1986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获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建筑学和土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坚持开放办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2017年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建筑类大学国际联盟,目前已有来自28个国家的84所院校加入,为不断深化“一带一路”倡议,全面推动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科技协同创新及人文交流做出重要贡献。

  学校积极实施“留学北建大”工程。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学校便首次招收越南籍来华留学生3名。近十年来,共接受来自50余个国家的近千名国际学生来校学习,其中学历生近500人。近3年,共有来自俄罗斯、利比亚、伊朗、哈萨克斯坦、蒙古、缅甸、越南、突尼斯、喀麦隆、赞比亚等30余个国家的300余名留学生来校学习和交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占比超过80%。已形成从语言生至博士生全系列留学生培养体系。

  学校重视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和人文交流,曾与台湾云林科技大学、大叶大学开展暑期国际学校等短期交流项目,与香港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开展暑期实践项目;曾聘任台湾地区2名专家在建筑学院、经管学院从事教学和合作研究工作,还邀请多名台湾地区文教专家来校进行短期访问、商谈合作、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2.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4年拟招收港澳台学生5人,最终录取人数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平确定。

  我校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见下表,专业名称可能有变化,实际以当年招生简章与录取通知书为准。

  

序号

专业名称

所属院系

学制

授予学位

1

建筑学(实验班)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5年

建筑学学士

2

建筑类

5年

建筑学或工学学士

3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4年

工学学士

4

环境设计

4年

艺术学学士

5

智能建造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4年

工学学士

6

土木工程(实验班)

4年

工学学士

7

土木工程

4年

工学学士

8

交通工程

4年

工学学士

9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4年

工学学士

1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年

工学学士

11

环境类创新人才实验班

4年

工学学士

12

能源与动力工程

4年

工学学士

13

自动化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4年

工学学士

1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年

工学学士

15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4年

工学学士

16

计算机类(AI实验班)

4年

工学学士

17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项目管理与造价类)

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

4年

管理学学士

18

工商管理

4年

管理学学士

19

工程管理(实验班)

4年

管理学学士

20

城市管理(实验班)

4年

管理学学士

21

法学

4年

法学学士

22

法学(国际工程法实验班)

4年

法学学士

23

社会工作

4年

法学学士

24

测绘工程(智能导航实验班)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4年

工学学士

25

测绘类(智慧城市类)

4年

工学学士

26

机械类(智能制造类)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4年

工学学士

27

机器人工程

4年

工学学士

28

车辆工程(城市轨道车辆实验班)

4年

工学学士

29

信息与计算科学(大数据应用)

理学院

4年

理学学士

 

  3.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注1)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③参加 2024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 “学测”),语文、数学(数学 A 或数学 B)、英文三个科目学测成绩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4.报名方式及录取标准

  关于报名方式及录取标准,详见:《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北京建筑大学将根据考生成绩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5.其他

  (1)北京建筑大学招收港澳台学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北京建筑大学招收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邮箱:yjw@bucea.edu.cn。

  (3)学校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4)北京建筑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5)本简章由北京建筑大学国际化发展研究院(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6)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10- 68361635,61209251

  电子邮箱:liuxuesheng@bucea.edu.cn

  招生网址:https://idri.bucea.edu.cn/

  北京建筑大学

  2024年2月

[责任编辑:李丹]

相关新闻